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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指挥 即害他人又害己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2月11日

  一、事故经过:

  1998年4月6日,XX煤矿XX工区掘进工作面放炮后,在没进行临时支护的情况下,该单位跟班副区长刘XX为抢时间赶进尺,安排当班职工李XX,用扒子将迎头矸石向后扒,随后又安排打眼工张XX到迎头打回头轮子生根眼,当生根眼打进0.2米时,顶板掉下大块矸石,砸到张XX的小腿上,造成张XX的小腿骨折。刘XX看出事了,急忙去搬开刘XX腿上的矸石,这时顶板又掉下一块矸石,砸在的刘XX的右手上,造成右手3个手指骨折。

  二、事故原因:

  1、副区长刘XX违章指挥,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当班职工张XX,违章作业,没有利用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权利,自主保安意识差,对顶板冒落可能造成的危害辨识不到。

  2、当班班长班中巡查不到位,不能够对工作面存在的危险源及时提出警示。

  3、工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干部、职工对危险源辨识能力不强,安全防范意识差。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危险源辨识能力。

  2、跟班人员及班长班中加强巡查,及时就工作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危险源对职工提出警示。

  3、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加强现场施工流程控制,严格按章作业,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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