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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安全生产的合力

作者:盖林农 郭青贤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12日

  地处黄河尾闾、胜利油田腹地的山东省利津县,有30万人口,产业以农业为主。近年来,利津县电力发展突飞猛进,电力安全生产也取得了可喜成绩。截止2003年8月31日,利津县供电公司已实现连续安全生产3930天,直逼4000天大关。电网的安全运行,保证了利津县供电公司成为山东省一流管理县供电企业,国家一流也已通过初验,并已连续12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在安全生产上,利津县供电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别是《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并以此为尚方宝剑,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构筑内外合力,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其主要做法是:

  依法构筑电力与外部的合力,创造电力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安全生产是电力行业的命脉。电力涉及全社会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安全工作十分复杂。《安全生产法》实施前,电力安全生产虽然也有《电力法》及一些法规、条例、办法等可依,但由于《电力法》在电力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比较原则,不够细致,而且这一法律行业性太强,而其它涉及电力安全生产的法规等又层次较低,因此在电力安全生产上,经常出现一些有法却没法依的情况。如对影响电力线路安全的树木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时,由于《电力法》和《林业法》都属于行业性较强的法律,各自在执行时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使得问题难以解决。其它如建筑物对电力设施的影响、道路建设对电力设施的影响等,都存在类似问题。而《安全生产法》实施后,因为它是针对各方面安全的法律,各行各业都要执行,有其作依据,在解决上述问题时就比较好协调了。因此,《安全生产法》对电力安全生产来说,其实际作用是比较明显的。

  基于上述原因,利津县供电公司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方面,从外部环境上,主要是以《安全生产法》为依据,通过构筑电力与外部的合力,确保安全生产:一是依靠地方政府的力量,特别是依靠政府安监部门,构筑电力安全生产的合力。主要是与安监部门联合,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县安全用电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检查,或进行某些方面的专项检查,如学校安全用电检查、企业安全用电检查、娱乐场所安全用电检查等,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措施,以安监部门名义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效果比较好。二是把电力安全管理由供电侧向客户侧延伸。借助安全法宣传,加强对电力客户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如印制安全用电宣传画、农村安全用电常识小册子等,发放到客户手中,增强了其安全用电意识和安全用电防护能力;搞好客户侧的电力设施整改治理,打好安全基础;强化客户侧的安全用电管理,减少其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力安全事故。三是警企联合,设立电力公安办,与公安部门联动,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打击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行为,维护电网安全运行。通过以上措施,该公司依法构筑了电力安全生产合力。

  依法构筑内部安全生产合力,确保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
  安全生产的外部合力、外部环境,只是搞好电力安全生产的一个方面,而且是以内部的安全管理,也就是以其内部安全生产合力为基础的。在自我安全管理上,该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反违章为工作突破口,以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为工作目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加强电网建设,为安全生产夯实基础。投资1.2亿元进行了两期农村电网建设改造,电网得到了完善,设备得到了更新,电网的安全稳定性得到很大提高。同时搞好设备的检修和防腐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二是以科技促安全。对调度自动化进行了升级改造,所有变电站均实现了无人值守,并全部实行微机保护,调度通讯、变电站数据传输都保证畅通,实现了信息联网,达到了数据共享。通过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搞好设备治理、升级、检修等消除了装置性违章。三是做好安全“三化”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规范运行状态。坚持安全性评价经常化,对设备、人员一年进行两次安全性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搞好整改;搞好安全设施规范化,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设施规范化手册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如对变电站设备的标示牌、警示牌的配置按统一、规范的尺寸制作,并统一安装位置。先后制作标准的设备标牌1182块、安全警示牌348块、安全围栏杆及固定桩管728个,所有设备周围都划出了警示线等;安全措施标准化,制定了高、低压设备检修标准工作卡,统一了高低压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填写规范,确保了“两票”合格率100%。四是加强安全用具的配备和管理,为安全工作提供保证。投资18万元,购置安全用具1850件套、灭火器195具,并进行定期校验,同时对相关工作人员配齐安全保护物品;对安全工器具定期试验,不合格的坚决、及时更换。

  形成安全工作理念,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该公司在健全安全组织的基础上,形成了安全工作理念,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风险抵押制度,突出安全管理重点,保证了安全工作实效。一是从多年的安全工作实践中,总结出了“安全就是命脉,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形象”的安全工作理念,并把这一理念贯穿于安全工作的全过程和始终,使其深入人心。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保护能力。坚持抓好早晨碰头会、安全学习日、安全分析会、安全总结会制度,形成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模式;抓好安全教育培训,人手一册《安全生产法》,定期进行安全规程、安全知识考试,并对参考人员实行奖惩,对不及格人员进行补考。在今年的考试中,奖励成绩好的人员143人次8600元,处罚不及格人员15人次1900元。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形成了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和良好安全工作氛围。三是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了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到位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度,重奖重罚,向奖罚要安全效益。今年以来已处罚违章人员12人,罚款1200元;而年底,则根据全年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兑现风险抵押,完成目标的双倍返还,完不成目标的扣除抵押金。四是突出安全管理重点。在管理重点上,突出供电所、电工组、生产车间的地位,坚持把安全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贯彻到车间、班组,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把领导和安监人员的工作重心放在车间、班组,在一线构筑起坚实的安全屏障。五是通过开展安全活动,如安全生产月、周活动、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创建无违章企业活动等,以活动促安全生产。通过以上措施,“安全第一”的意识和理念深入人心,职工的安全能力大大提高,确保了安全合力的作用。

  利津县供电公司通过构筑内外安全生产合力,安全生产的外部环境改善了,内部自身安全管理加强了,安全生产实现了“可控、在控”,杜绝了重大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了电力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当然,我们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上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作为电力企业,没有执法权,只有贯彻执行法律的权力和义务,但电力企业本身又有其特殊性,在具体工作中,必然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如树木、道路、建筑物、农田等对电力线路和设施安全的危害和影响,我们在解决这些问题时就很难处理,因为虽然有《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但在部门之间的协调上,由于没有执法权,协调难度就比较大。另外,在性质和管理体制上,我们的性质是企业,管理上实行条块结合、以系统管理为主,这样在执行《安全生产法》上,就难以得到地方政府部门的合力支持。在我们国家毕竟存在地方保护现象,这也是很现实的问题。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认为,一方面要加强执法的公正性,另一方面要从管理体制的改革上下功夫,理顺管理体制,消除造成地方保护的源头,才能真正贯彻落实好包括《安全生产法》在内的各项法律。

  (作者单位:山东利津县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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