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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员工不安全态度的产生和教育

作者:张晓艳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2月23日

    2. 安全态度教育的方法

    一个人态度的形成和改变都受宣传、教育的影响。安全教育中尤以安全态度教育量为重要。

    进行安全态度教育,一般采取“听、理解、示范、评价(奖励和惩罚)”四步骤。第一步通过听,来决定人的内在行为处于何种状态,然后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教育手段。第二是理解人们说话的动机和目的。第三是示范。如果只讲不去实施,那么前两步做得再好也徒劳,这一步很关键。按照正确操作程序去反复训练,达到操作自如程度。第四步对态度进行评价。好的受奖,给予荣誉;对不好的给予批评甚至惩罚。

    在教育方法上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听取意见,寻找根源。发现有违章行为后,不要用指责的方法或强制性的方法来纠正,那样对方往往口服心不服,当管理人员一离开现场,他仍会照旧。相反,而是需要冷静,心平气和,耐心听取对方陈述,抓住有利时机,反复了解违章的真正原因。

 (2) 管理者需适当采用正负强化手段,强调安全并非他人之事。一方面表扬和鼓励那些遵章守纪的人们,另一方面要强制性制止一些严重的违章者或处罚事故肇事者。没有这两点,安全生产就难于维持。

    安全态度教育应多利用表扬、奖励等方面式。对那些模范遵守规章制度、安全态度端正、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大力表彰。通过这些榜样的作用来推动整个安全管理工作。

 负强化是一种惩罚手段。有些人知道规章制度而不执行,经过教育、劝告后,仍不按章办事,对这种人就需要给予强制性的处罚,如果不及时处罚,就会导致遵章与违章没有什么区别了,使规章失去严肃性。

    从实质上讲,事故就是违背自己的意志而发生的事件。人为什么要违背自己的意志,因素甚多,所以,我们利用负强化手段一定慎重。处罚的目的不是单处理某人,而是处理违章、事故。通过处罚使更多的人受到安全教育。在处罚过程中还要注意界线问题。如人们无知造成的失误;管理本身缺陷;性格和情绪的因素有领导的责任。这些都是人们的安全态度问题,应该区别对待。

    负强化弊多利少,特别是不适的指责会激怒人们,使对方思维能力降低,注意力不集中,不利安全生产。有些管理者很习惯用罚款来管理,不少人并不在乎,因为手头有了钱,你罚百把元,而他每月的奖金上千元,对罚款就持无所谓的态度。有的领导说,我采取重罚,但是重罚也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如果超出规定的范围就属乱罚了,这同样是一种违章行为。

    (3) 注重经常性的安全宣传。宣传是控制和改变人们态度的重要手段。实际上人们每天在接受不同的宣传。也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应采取强迫命令来改变人们的态度。因为遇到紧急情况时,说用教育一时很难统一各种态度。管理者应利用权力和团体的规定,强制性地改变人们错误的态度,避免重大的事故发生。

    4如何评价安全态度教育的效果。

    安全是不能脱离生产而独立存在的,因而安全教育也不能独立存在。如何对人们的安全态度进行效果检查呢?一般采取观察法、测验法和调查法。

    1. 进入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作业时是否集中精力。

    2. 上岗后是否有脱岗现象或与其他人员打闹或闲扯。

    3. 发现异常情况是否及时向领导报告。

    4. 是否经常爱发牢骚。

    5. 遇到险情是否有紧张心理或违章、蛮干、逞能现象。

    6. 上岗前是否饮了酒。

    通过以上观察和检查,可以了解安全态度教育在人们中达到了何种程度。经过多方了解,掌握了人们安全态度的焦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使人们最终把安全变成一种习惯。

    习惯并非一两次教育就可形成的,安全习惯实际上是做人的思想工作,只有通过理解、同情、帮助、强化、反复多次,才能使人达到口服心服的内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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