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使用无证叉车工与装卸工共同作业导致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21日

    (二)间接原因:是指引起事故原因的原因。

    1、技术的原因:包括主要装置、机械、建筑的设计,建筑物竣工后的检查保养等技术方面不完善,机械设备的布置,工厂地面、室内照明以及通风、机械工具的设计和保养,危险场所的防护设备及警报设备,防护用具的维护和配备等存在的技术缺陷。

    2、教育的原因:包括与安全有关的知识和经验不足,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性及其安全运行方法无知、轻视、不理解、训练不足、坏习惯及没有经验等。

    3、身体的原因:包括身体有缺陷或由于睡眠不足引起疲劳。

    4、精神的原因:包括怠慢、反抗、不满等不良态度,焦躁、紧张、恐怖等精神状况,偏狭、固执等性格缺陷等。

    5、管理的原因:包括企业主要领导人对安全的责任心不强,作业标准不明确,缺乏检查保养制度,劳动组织不合理等。

    (三)主要原因(对事故发生起主导的原因)

    主要原因可为直接原因,也可为间接原因。凡因以下原因造成事故,应首先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1、没有按照规定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的。

    2、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制度与规程不健全的。

    3、设备严重失修或超负载运转。

    4、安全措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的。

    5、对事故熟视无睹,不认真采取措施或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致使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的。

    6、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的。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