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也就是常说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1.历史由来:
“三管三必须”原则是在2013年提出来的。“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在后来的领导指示批示中,又加上了“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形成了“三管三必须”,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构成了完整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体系。具体来说,这一原则是在2013年7月1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常委会会议上,由最高领导人首次提出的。该原则强调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为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域带来了重要的理念革新。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文在第二章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款提到“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理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 在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中,“三管三必须”被写入了法律,从此有了法律依据和法律支撑。
其核心是将安全管理贯穿于行业监管、业务管理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其中,“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强调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领域安全的统筹责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业务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同步落实安全措施;“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则聚焦企业主体在经营活动中承担安全第一责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主要针对政府部门。例如,住建部门需监管建筑行业安全,教育部门需保障学校业务安全。政府部门需通过制定标准、监督检查等方式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主体。企业需在生产经营各环节落实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员工培训等具体措施,形成内部安全管理闭环。
2.重要意义:
构建权责明晰的全方位责任体系
1从单一监管转向全员责任
“三管三必须”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打破了传统安全生产仅由安全部门负责的局限,要求政府、行业、企业及员工共同参与,形成“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机制。这一变革通过法律形式明确了各方职责,解决了以往监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权责模糊的问题。
2法律层面的制度性突破
该原则被写入《安全生产法》,将安全生产责任从政策建议提升为法律要求,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的双向约束。例如,行业主管部门需将安全纳入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等宏观管理环节,而企业需同步落实安全与生产经营活动。
3.底层逻辑:
“三管三必须”的构建,形成了为之一新的治理结构体系,也是现今耳熟能详的常用安全语句,但很少有人深度思考其中的底层逻辑。大部分人还是当成法律法规的硬性要求,而不能很好的理解为什么是这样的要求。从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一些不同的声音,甚至被动抵触反感的情绪,认为管安全不就应该是安全部门的事儿吗?我们之所以这么做也就是法律规定而不得不如此而已。执行过程中带着不理解去执行,难免产生一些应付和歪曲的现象。
其实,从底层逻辑上讲,安全管理是政治性、政策性、实践性强的管理体系。但社会就是一台大型的经济循环体,哪里阻力最小,经济河流就从哪里流淌过去。安全治理也是要遵从最低成本法则,也就是社会总成本最低,就是经济学家如薛兆丰延伸科斯定理所说“谁避免意外的成本最低,谁的责任就更大”。这就是三管三必须的底层的逻辑所在。
科普一下基本概念:科斯定理和法律经济学理论认为,避免意外成本最低的一方应承担最大责任。 这一原则强调通过成本效益分析确定责任归属,以实现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最经典的案例是:从前的火车都是烧煤的,烧煤就会喷出火星。有一辆火车路过一片亚麻地,农夫把700吨亚麻堆在了铁路边自己的农地上。这亚麻是农夫的,铁路边的农地也是农夫的。亚麻放在农地上,没有碍任何人的事儿,但是火车经过时喷出的火星把700吨亚麻给烧了,铁路公司要不要赔偿?烧亚麻案中,如果铁路公司要负全责,铁路公司就得想尽办法,防止火车喷出的火星烧着亚麻。要么在铁路沿线修筑起高墙,要么跟沿途所有的农夫达成协议,多买他们铁路边上10米的地。好让农夫不把亚麻堆在靠铁路太近的地方;要么干脆让铁路改道,等等。但这些做法的成本都极其高昂。那用什么方法呢?肯定是谁付出的成本更低,谁就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如果铁路公司和农地同属一人,他就会采取最便宜的办法来避免意外。即让农夫把亚麻搬离铁路边,这样做的成本是最低的。
安全治理也是要遵循这样的逻辑。大到一个部门或者业务体系在部署开展工作时,同时把安全的要求、规定、实施进行明确,而不是寄希望于安全部门的监管;小到一名驾驶员开车时能够遵守交规不超速不违章,整个道路交通的安全程度会更高,安全成本也会最低,而不是把安全任务全部交给监督部门和交通警察,这样的总成本肯定是最低的。微观上比如汽车追尾一般是后车负全责,就是因为后车司机的注意责任和避免追尾事故的成本应该是最低的。
对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安全管理也是如此。把安全和生产、安全和管理统一起来,而不是对立起来;把安全要求融入管理流程各个环节之中,而不是游离在流程之外。对企业而言,安全是生产的基本属性之一,不安全的生产一定是不可持续的生产,不能保障生产的安全也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安全。一位央企领导曾说过,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其实也可以说是管好了生产其实就是管了安全,负责物资采购的不采买使用不合格的产品或者原材料,而不是置安全规定置之不理而是等发生事故时才想到这不就是安全责任制里明确的规定吗;负责生产组织的,光想着进度完不成不行对那些明摆着的安全问题隐患视而不见......企业的管理成本和效益才能实现最优化,也就能够真正
每个人都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理解了“三管三必须”其中蕴含的这些底层逻辑,也就真正理解了“三管三必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职清单等等要求,都不是我们的紧箍咒而是我们的护身符,是我们做任何事情的首要原则和基本框架,才能真正把安全和生产的所属性融合为一融入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