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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专业工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25年07月12日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所管辖专业施工区域和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在每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对分包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监督所辖班组开展好班前安全活动。

4.参与编制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和安全技术方案。

5.参加所管辖施工区域安全防护措施的检查验收和所管辖分包队伍施工机具的检查验收,并负责对设施、机具的完好情况进行过程监控。

6.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分包队伍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7.参加项目每周定期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按时进行整改和回复。

8.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中,负责现场指导和监管。

9.对工程中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按照安装分公司或项目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项目部或分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

1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组织抢救伤员和人员疏散,并保护好现场,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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