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监督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
3.协助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编制《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核、上级单位审批后监督实施。
5.负责主持本项目安全监督小组的日常工作,明确各成员分工,搞好综合协调。
6.对危险源的识别进行审核,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行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7.参与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电力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8.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巡查,督促隐患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9.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组织作业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10.组织开展和配合安全生产月、安全达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督促及时上报有关活动资料。
11.按照《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管理办法》对项目使用的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评价,并将评价成绩报分公司和上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12.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迅速参与抢救。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按照《分公司工程项目因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及处理办法》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安全管理机构。
13.归口管理有关安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