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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8月08日

    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惩对象为本社区所属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安全生产奖惩由社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并提出奖惩意见。
    (三)奖励的条件: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中成绩显著的。
    2、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在事故救援、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对有以上表现的,将给予奖励,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实行每年度评选一次。
    (四)惩罚的条件:
    1、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或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死亡指标的;
    2、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3、影响镇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分数不及格的;
    4、对因安全生产引发的纠纷,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有以上行为的,将给予批评或全居通报批评,并给予适当经济处罚,同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四、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及时传达镇政府季度会议及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分析辖区内安全生产现状,进一步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2、安全会议均应作好书面记录,定期整理归档,对会上形成的重要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要形成书面文字或文件,必要时应将有关情况向镇安办报告。
      (二)宣传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有效措施。为了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在每年的重点时期(夏季:防雷电、防台风、防汛;冬季:防火、防冻)和重大节日 (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 期间应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2、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刷写固定标语、张贴宣传标语(画)、发放宣传单、举办讲座、户代表会议宣传、上门入户宣传等。
      3、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月”等专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在每年的重点时期(夏季:防雷电、防台风、防汛;冬季:防火、防冻)和重大节日 (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 期间应开展一次专项安全大检查。每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4次,检查重点为各危险路段、桥梁、地质灾害点、山边有人居住点、低洼地带等场所。
    2、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要亲自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3、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县安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建设的通知》(光政安办〔2009〕24号)要求,做好有关台帐记录,提出具体治理方案,全面整改到位。对于个别整改难度较大,无法自行治理的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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