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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应做到“大小通杀”

作者:陶凯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5月22日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多人做事情总习惯只抓大的方面,不愿抓小的方面。然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则不然,不仅要“抓大”,也不能“放小”。据权威部门统计,正常生产中大约每100个小的疏忽或失误,就会造成1个生产事故, 而约每100个小的事故中,就会有1个是较为严重的事故。所以,要想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排查整治隐患时既要“抓大”,也要着眼“小”处,从细微处抓起。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二尺五”。 “木桶原理”告诉我们,木桶盛水的多少,不是取决于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最短的那块木板。同样,企业安全生产抓的好不好不是取决于有没有抓住大隐患,而是有没有抓好小隐患、小环节。往往大的隐患,我们的企业都能重视,抓好。小问题,小隐患反而容易忽视,殊不知,小隐患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理,很有可能“小病不治则大疾”,发展成为大祸患,大灾难。

  笔者认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至少要做到以下三点才能避免安全生产事故,1、一定要深入到生产一线,实地观察,不放过每一处环节,使排查隐患做到“大小通杀”;2、要运用科学知识结合企业实际对隐患进行分析,找出存在隐患的根本原因;3、要及时对隐患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所谓“看方抓药”。至少要做到以上3点才能实现隐患排查整治的闭环管理,真正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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