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安装位置 | |||||||
设备信息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
制造单位 | 出厂编号 | 出厂日期 | ||||||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
基础设计 | 基础施工应符合基础方案设计图纸或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设计要求。 | |||||||
基础地槽 | 检查基底标高,基底的土质及地下水的情况。 | |||||||
路基承载能力 | 轻型(起重量30KN以下)应为60~100KPa; 中型(起重量31~150KN)应为101~200KPa; 重型(起重量150KN以上)应为200KPa以上。 | |||||||
轨道铺设 | 轨道应通过垫块与轨枕可靠地连接,每间隔6m应设一个轨距拉杆; | |||||||
轨道行程两端的轨顶高度不宜低于其余部位中最高点的轨顶高度。 | ||||||||
轨距允许误差不应大于公称值的1/1000,其绝对值不应大于6㎜; | ||||||||
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得大于1/1000 | ||||||||
轨道接头 | 钢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4mm,并应与另一侧轨道接头错开,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 | |||||||
轨道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不应悬空,在使用过程中轨道不应移动 | ||||||||
轨道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得大于2mm。 | ||||||||
缓冲止挡 | 距轨道终端1m处必须设置缓冲止挡器,其高度不应小于行走轮的半径。在距轨道终端2m处必须设置限位开关碰块。 | |||||||
其他 | 鱼尾板连接螺栓应紧固,垫板应固定牢靠。 | |||||||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 ||||||||
使用单位验收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安装单位验收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施工总包单位验收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验收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