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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燃气陶瓷窑炉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评论: 更新日期:2025年04月22日

【关键词】

特种设备安全 燃气陶瓷窑炉 液化气钢瓶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建议

【要旨】

针对人大代表建议反映的燃气陶瓷窑炉安全生产问题,检察机关积极跟进调查,依法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效服务当地特色支柱产业健康发展。

【基本案情】

景德镇市是全国唯一的文化类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现有规模以上陶瓷企业240余家,关联企业7000余家。在陶瓷生产过程中,液化气钢瓶是烧造陶瓷的必备设施,其通过阀门与窑炉连接共同组成燃气陶瓷窑炉。景德镇市部分企业存在液化气钢瓶设置、使用和管理混乱问题,严重威胁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陶瓷支柱产业健康发展。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4年7月,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景德镇市院)根据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梳理出人大代表在市两会期间提出的《关于景德镇传统小作坊里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景德镇市院分析研判后成立办案组,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景德镇陶瓷大学教授共同调查核实。经查:辖区部分企业存在液化气钢瓶超期使用、违规使用气液双相瓶、液化气站管理混乱;居民区内违规设置燃气陶瓷窑炉;部分陶瓷企业、私人作坊无证照使用燃气陶瓷窑炉,窑炉安全设施不完备,设备维护不到位等系列安全隐患。2024年9月4日,景德镇市院决定立案。

因整改涉及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多个部门,为提高办案实效性和精准性,办案组牵头组织市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家单位对整治全市燃气陶瓷窑炉安全隐患进行磋商,督促整改。因燃气窑炉安全隐患点多面广,涉及企业、个人数量多、整改阻力大,且部门之间衔接配合不畅,整改进度缓慢。景德镇市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景德镇市燃气窑炉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向市瓷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各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燃气陶瓷窑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合力推进整治,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211条,整改1168条,整改率达96%:针对违规使用液化气钢瓶及设置燃气窑炉问题,市住建局对30余家企业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排除安全隐患40余条,督促回收处理气液双相瓶3000余个,完成燃气“瓶改管”改造275户,查处“黑气窝点”9处,查扣“黑气瓶”787个;针对液化气站管理混乱及无证照使用液化气钢瓶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进行大排查,并开展陶瓷市场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各类隐患212条,立案查处违规充气站3家,下发督促提醒函7份,责令整改45户、引导规范办照69户;针对窑炉安全设施不完备、设备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市应急局开展全市燃气陶瓷窑炉安全专项整治,开办操作培训班,覆盖窑炉主300余人,督促企业配置消防设备859套、设置独立气瓶间26家;市瓷局牵头召开全市燃气陶瓷窑炉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风险评估机制。

2025年1月,景德镇市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以及行政机关代表对燃气窑炉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召开听证会对办案效果进行评估。各方一致认为,行政机关积极履职,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取得实效。景德镇市院依法终结案件。

【典型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调研景德镇时指出,要“进一步把陶瓷产业做大做强,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检察机关把保障制瓷关键设备燃气窑炉安全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的重要切口,主动服务中心大局,紧盯燃气窑炉安全上下游全链条监管,依托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邀请具有专业背景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办案,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合力履职,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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