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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安全施工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9月09日
(四)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在工程施工中,认真执行玉溪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规范”、以及玉溪市颁布的有关防雨、防滑、防雷、防暑降温和防毒等安全措施。
2、对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实行入场教育及上岗教育,对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均进行考核、持证上岗。
3、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现象,一旦发现,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再进行施工。
4、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
(五)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2、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4、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适当奖励,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以予处罚。
(六)施工用电安全保护措施
1、施工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不小于4米,且架空电线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电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的电杆上。为保证电线不被拉坏,所以架空线的导线(绝缘铜芯线)截面不小于50mm2(主线)。绝缘线截面不小于25-35mm2(支线)。
2、架空线路设置绝缘子,以及各种用电线路包括照明线路都设绝缘子,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扎,严禁进线接架设在钢管架上,或用尼龙绳吊在其它物体上,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规范整齐,不得乱拉接,现场照明用电线路沿墙敷设,并设置绝缘管子,保证用电安全。
3、临时用电线路的导线截面大小根据所用机械设备的容量进行选择,满足规范要求,导线中的负荷电流不大于允许载流量。
4、室内配线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夹等敷设,距地面高不小于2.5m;进户线过墙时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小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电确定,但导线截面不小于4mm2,潮湿场所的电线穿管敷设,管口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作保护接零。
5、所有配电箱均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配锁,开关箱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和维修由专业电工来完成,检查、维修时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时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7、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7.1、关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7.2、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8、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10、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和强腐蚀性介质接触。
11、配电箱、开关箱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装设在牢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或操作平台的垂直距离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
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歪斜松动。
1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开关箱内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配电箱、开关箱防雨、防尘。
14、配电箱内的电器必须完好,不得有破损电器或不合格电器。
15、施工现场设备的临时用电,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锁一漏电保护器。
16、施工现场的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分别设置,如设置在同一个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设置。
(七)电气防火措施
1、对于容易造成线路过负荷的机械设备的线路,设置过负荷保护,过负荷保护的配电线路,其导线的允许载流量,不小于熔断器熔体或自动开关延时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的1.25倍。
2、配电室内采取防火措施,设置灭火器。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的导线截面大小符合计算出的负荷要求,防止导线过热起火。
4、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置在砖墙上或专用电杆上,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熔断器的保险丝必须用专用保险丝,且规格要符合要求,不得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以防烧毁设备和失火。
(八)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1、搭设防雨操作棚,机体安装坚实平稳。
2、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安全可靠有效。
3、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4、有良好的单独接地。
5、搅拌机操作杆装有保险装置,进料斗有挂钩及链。
 
(九)消防措施 
1、设立防火标志牌,建立防火制度,设立消火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2、施工现场严格控制火源,严禁随便动用明火需动用明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同意,并有周密的防火措施,方能动用明火,对新入场的职工在进场时由项目部保卫部门进行治安防火及遵守各项制度的学习教育。
3、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符合防火要求,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应灵敏可靠,使用方便,消防设施附近不得堆放其它材料。
4、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易燃物器要妥善保管。
七、文明施工措施
   (一)组织管理措施
 建立和完善与文明施工相关的管理机构和人员,严格贯彻执行“易门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对照施工现场逐条落实,实现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认真学习“易门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组织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建设,项目经理应保障现场文明施工的财力、物资的供应,同时落实好专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使现场文明施工有人抓、有人管。
2、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对现场所需材料,认真按照现场平面布置进行管理,使现场材料堆码有序,标识明确。加强对作业人的教育和管理,使工程进度按程序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真正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并设置明显标牌,相互监督,来达到文明管理的目标。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本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达到文明施工优良工程,使施工进度质量更加安全有效地进行,结合项目管理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1、项目部根据现场施工特点,按谁负责施工谁就负责文明施工的原则,制定出相应的措施计划,使文明施工贯穿于整个施工全过程。
2、项目部定期对现场文明施工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特别对分管文明施工的责任人要加强引导,使他们在管理过程中正确认识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3、坚持文明施工与工资、奖金挂钩,对检查不合格的片区,除强调立即限期整改外,分析是什么原因达不到要求,一次给予教育,对屡次检查都有问题的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检查中做得好的片区责任人给予表扬、奖励,做到奖罚分明。
(三)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1、文明施工管理:工地有以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人的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及人员,文明施工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有经批准的规范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合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现场图牌标语:施工现场要醒目设置企业标志,工地主要出入口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出入制度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工地设有安全文明标语、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施工危险区域或夜间施工均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各类标牌整齐规范。
3、施工场地:道路、材料堆放场地及出入口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沉砂井、排水沟、场内平整干净,沟池成网、排水畅通、集中清淤、无积水、污水得外溢场内、场外。
4、暂设工程:
   4.1、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分隔设置。暂设工程井然有序,室内净空高度不低于2.5米,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采风、防火等要求。
   4.2、食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具有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工作人员持“健康证”,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
   4.3、建立卫生保洁制度,有消暑、保暖和防蚊虫呆咬措施。室内无异味,床面平整干净,用品“五线一方”(即工作服、安全帽、毛巾、餐具、鞋成线,被子成方),每间宿舍不超过10人。
4.4、沐浴室安全卫生整洁,厕所地面、墙面、便槽内铺设瓷砖、地砖等,有冲洗设施。
   4.5、按保暖防暑要求设立茶水供应点,具有防雨防尘措施, 由专人负责确保供应,茶桶上锁,并保持清洁。生活垃圾有带盖容器存放并及时清运。
4.5、材料堆放:工地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废料及建筑垃圾等按平面布置定点分区分类堆放,成线成块成堆,标牌标语醒目、规范、完整,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妥善存放。
4.6、工完场清:每道工序作到“落手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材料和工具及时回收、维修、保养、利用、归库,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7、分工标志:施工现场所有人员佩戴标明其姓名、职务(工种)的胸卡。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戴分色或有区别的安全帽。现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监督人员佩戴明显袖章和标志。危险施工区域派人佩章值班。
4.8、对周边建筑物等的影响:施工不危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
12、噪声控制:按照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控制施工噪声,做施工不扰民。
(四)土石方运输措施
1、土石方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汽车。现有车辆改装密闭式汽车,由项目部组织安排到有汽车改装资质的企业进行,凭改装企业出具的密闭运输车辆合格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变更手续。
2、运输土石方时,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使,在指定的地点倾倒。
3、土石方装载必须规范,保持密闭式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4、施工工地的进出口道路采用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环境清洁。禁止使用未密闭的车辆运输土石方。
(五)扬尘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和扬尘控制有关强制性规定,工地达到扬尘控制“五项强制性规定”要求。
2、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监督管理机构,现场安排专人负责。
3、在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中定期洒水降尘。
4、禁止土石方运输车辆,带泥(尘)上路行使,车辆采取扬尘和漏洒措施。
5、禁止在道路和行道上堆放、转运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
6、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单独设置高压冲洗设备、蓄水池,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杜绝带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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