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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做好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看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20日

  二、如何做好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看法
  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但关系到消防机构日常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关系到单位自身的经济发展。一个单位发展得再快,经济再好,如果只顾效益,不重安全,一把火就可能烧得倾家荡产,这在众多火灾案例中已是屡见不鲜。从落实公安部61号令3年来的深度而言,要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单位自身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的能力,还需消防机构与重点单位调整思路、加强认识,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具体工作。本人认为,在进一步贯彻落实61号的过程中,应建立“三种制度”,做到“两个加强”。
  (一)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汇报制度
  从具体工作中体会到,61号令能否全面落实,单位能否建立起真正的消防工作主体意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单位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特别是一些生产经营性单位的法人,在管理上有人事任免权,在经济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几乎决定了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涉及到需要花钱的消防安全工作,单位的消防工作具体负责人往往不能按消防机构的要求及时完成,其缘由是单位的法人不批钱或不点头办理。一些单位的消防主管人员经常诉苦说,不是我们不按要求整改,而是我们的资金一下落实不了。还遇到这样的情况,一旦要向单位下发整改的法律文书,其主管人员就要求消防机构先告知其领导一声,其理由是这样他们开展工作会顺利一些。从这些具体情况可以看出,单位消防工作开展得好坏,其单位的法人起着决定性作用,建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汇报制度,其目的就是要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工作意识。在贯彻落实61号令的工作中,消防机构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召集重点单位的责任人召开消防工作汇报会,要求各重点单位的责任人把本月或本季度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消防工作情况进行简述(一定要求责任人前来汇报,以此杜绝单位敷衍了事)。如果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汇报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从形式与实际效果上讲,将极大程度增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力度,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就极易形成了。
  (二)建立落实单位层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个单位要形成消防安全工作主体意识,首先要形成单位各级人员对消防工作的自我管理意识,建立层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机制,是增强单位各级人员主体认识的极好方式。在消防机构的指导下,单位应从实行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划分消防安全责任区,构造消防工作责任“链”等三方面入手,彻底明确法定代表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根据单位各阶层、部门的管理职能和工作范围,从空间上划分出消防安全责任区,并确定各阶层、部门的负责人为该责任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中,应着力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形成一个封闭、循环的消防安全“责任链”,使消防安全责任得以在各个阶层、部门以及各级责任人中进行传递,让单位员工明确自己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从根本上消除单位消防管理盲区和消防安全责任空白点。通过责任划分与单位消防工作层第循环运转中各级人员的相互配合,把压力变成动力,分力变成合力,极易形成单位消防工作的主体意识。
   (三)建立全面的教育预防制度
  重点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性单位应根据消防安全涉及面广、内容多、科技性强的特点,重点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以岗位操作规程及操作技巧为主要内容,把消防科普知识和消防安全技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一起进行教育,使操作行为规范化。同时,要搞好适应性教育,视不同情况按需施教。对一些重点工程、重点岗位的人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由消防部门统一考核发证;对一些非重点岗位人员在就业前的上岗培训中,必须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其中,努力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建立了“三种制度”,还必须做到“两个加强”,第一个加强即加强对管理不善的处罚。加强管理是做好单位消防安全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增强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的必要性工作,过去我们尽管对加强管理也一再强调,但许多措施一直落不到实处,主要的原因是对管理不善的处理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东西。因此,本人认为加强对管理不善的处罚显得非常必要。加强对管理不善的处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单位管理不善的处理力度,特别要对因管理不善引发火灾事故的单位按法规要求进行重罚;二是单位要加强对各级人员管理不善的处罚,单位应建立明确的奖惩规定对各级人员的管理状况实施奖惩,对疏于管理、严重渎职的人员进行严惩。通过加强对管理不善的处罚与进行相关的宣传教育,达到消防机构使重点单位,重点单位使内部各级人员形成一种管理不到位就是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认识。
  第二个加强就是加强思想认识与管理机制的转变。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中首先要实现观念的转变,变以往消防安全工作“要我管”为“我要管”、“被动抓”为“主动抓”,真正把消防工作当作自己单位内部的事;其次要实现机制转变,实行“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着力营造有章可循、违章必纠的消防氛围;最后要实现作风转变,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努力实现消防工作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留死角,努力提高单位自身预防和抗御火灾的能力。
  从以上分析得出,现阶段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树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全面落实61号令的规定,一方面已经不能停留在消防机构对重点单位进行强输硬灌的阶段,另一方面也没有达到让重点单位完全自行管理的地步,要使公安部61号令在今后的管理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机构还须对重点单位加强督导管理,重点单位还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同时消防机构与重点单位之间还须互动合作,一步步增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最终达到重点单位对消防安全的自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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