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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消防安全工作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13日


  
  二、消防工作要切实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消防安全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坚决遏制农村火灾多发势头,切实防止农民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是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必须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消防部门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消防工作发展,着力推动解决困扰农村消防工作发展、影响“三农”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提高农村防控火灾能力,把火灾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一)、构建农村消防工作新格局。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结合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积极推动乡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乡村具体负责、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事故发生,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地方政府部门详细制定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的重点和实施步骤、农村消防建设内容和标准。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指导乡镇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建立乡镇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消防工作网络,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安全公约。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做到防火工作常抓不懈,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群众消防意识。通过开展“送消防安全知识上门”,“送消防安全到家”等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形式,将防火知识、灭火常识、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等消防安全知识向村民进行广范宣传教育。并与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组织村民观看防火安全教育片,赠送安全防火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等。总之,要通过开展轰轰烈烈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形成农村人人“关心消防、支持消防、知晓消防、服务消防”的良好氛围。
  
  (四)、大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大力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诸如对家庭作坊、公共聚集场所消防设施不完善,违章用火、用电、用气行为,以及村民乱丢烟头火种,柴草乱堆乱放等整治清理工作。协助电力部门迅速拆除“蜘蛛网”式电线,督促村民规范电气线路设置,创造安全文明用电环境,坚决杜绝各种重大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决不故息迁就。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利民便民服务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要发挥人民军队人才、技术、装备的优势,在确保完成日常战备训练任务的同时,组织开展消防护农、水利援农、科教兴农、扶贫帮农、稳定安农、精神富农等多种形式的利民便民服务活动,从建设平安农村、营造和谐农村出发,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创建和谐、稳定、富裕、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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