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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消防安全工作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13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工作,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深切关怀。同时,也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和消防工作指明了方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开创农村消防工作新局面,现结合工作实际,就消防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看法。
  
  一、当前农村消防安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消防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随着农村经济尤其是第二、第三产业和城镇化的迅速发展,新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因素大量增加,农村消防力量、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的消防管理机制已不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和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求,农村火灾形势十分严峻。据统计,全国农村每年发生火灾数万起,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巨大损失。“致富千日功,火烧当日穷”。农村火灾多发不仅给农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而且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至关重要。然而,由于多种原因,农村消防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甚至个别地方消防安全形势严峻,火灾事故呈逐渐上升的势头。具体表现为:
  
  (一)、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重于泰山,但在一些农村普遍存在重经济发展,轻消防安全。部分干部群众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差。不知道如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知道怎么救火,不知道火警电话“119”,用火、用电、用气行为极不规范。这些行为极易引发火灾,况且,一旦发生火灾人们常常惊慌失措,不能及时扑救,从而酿成大的损失。在农村,有人甚至认为消防队救火要收费,对火灾隐患抱有侥幸心理。
  
  (二)、消防组织机构不够健全。由于我国农村消防工作起步较晚,加之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对农村消防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多,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在农村不是很重要,即使农村发生火灾损失不会大,致使农村消防工作仍停留在一般性的部署和要求上,有的甚至对消防不管、不闻、不问,没有很好地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组织,完善各项消防规章制度,落实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四无”:即无固定办公场所、无专业专职人员、无业务经费、无组织活动。
  
  (三)、火灾隐患严重。在我国部分农村,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偏远农村,火灾隐患严重,用“触目惊心”形容毫不过分。一些农村新建楼房鳞次栉比,有的把住宅作为发家致富的工厂作坊,易燃、易爆物品滥堆乱放,供电线路严重老化,相互缠绕,随时可能引起火灾事故。还有一些农村用柴草烧饭取暖,习惯把柴草堆在房前屋后,甚至室内灶间,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四)、消防基础设施缺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飞速发展,城镇化水平加快。但是,有些乡镇消防规划并没有与城镇建设协调同步发展,有的乡镇虽然编制了消防规划,但未能同步实施,消防队伍、消防设施等基础性建设滞后,欠帐严重,加之消防监督工作不力等因素,也没跟上城镇经济发展步伐,小城镇消防安全工作存在失控漏管现象。有些乡镇,特别是一些偏远乡村,道路狭窄崎岖,消防车无法通行。这些地方一旦发生火灾,就是拥有精良的消防装备也派不上用场,只能隔山观火、隔村观火,望火兴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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