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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楼消防,电源在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3日


  为保障人身安全、供电的可靠性及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现代智能建筑中越来越多的电子设备都要求必须有一个完整、可靠、有效的接地系统。因此,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接地系统的设计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直流工作接地,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可采用专用接地或共用接地装置,一般尽量采用专用接地为好,但因为难以满足间距的要求,建筑物中各种用电设备往往采用的是共用接地。设计中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应注意接地干线的引入段不能采用扁钢或裸铜排等,以避免接地干线与防雷接地、钢筋混凝土墙等直接接触,影响消防电子设备的接地效果。接地干线应从接地板引至建筑最底层地下室的钢筋混凝土柱基础作共用接地点,而不能从消防控制室上直接焊接钢筋引出。
  建筑的防雷设计也非常重要。根据近年来统计资料表明,由雷电造成的信息系统损坏呈上升趋势。国家标准2000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在原基础上新增加了“防雷击电磁脉冲”部分,把计算机、通信设备和控制系统定义为信息系统,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消防通信等均属于这个范畴。
 
 系统电气安装也重要
 随着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中高档规模的宾馆客房和智能住宅小区、商业楼、体育场馆和重要的工业建筑等发展较快,这类建筑由于人员密集,设备复杂。因此对防火的要求很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对于高层建筑和防火要求高的场所,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灭火系统应实现全过程智能化。实践证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以防患于未燃,成为现代消防不可缺少的安全技术措施。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问题相对较多。建筑火灾中由于消除系统电气安装不合理使小火蔓延扩大成灾的案例屡见不鲜。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断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电源是向触发装置、报警装置、联动灭火系统提供电能的设备。为了保证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任何情下都有电,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用蓄电池。当直流备用电源采用消防系统集中设置的蓄电池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能保证在消防系统处于最大负荷状态下不影响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交流电源,用双路供电。如果报警系统有中央处理器,则应配备不间断电源(UPS)。合理确定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并保障其供电可靠性是电气防火设计中的一个基本问题。高层建筑中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此外还必须增设应急电源。常用的应急电源有: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供电网络中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门馈电线路。即设置了三个电源。目前我国生产的快速起动柴油发电机,可实现15S内自起动,能满足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转换时间要求,但不能满足安全照明和需要快速转换的备用照明的要求,需和蓄电池组合使用(蓄电池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在大型、重要高层建筑中这种方式较常见。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在设计中应根据各工程的实际情况,按楼层或按防火分区设置一台总的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采用耐火耐热配线分别引至各消防用电设备。
 楼宇消防应急电源(EPS)不可少
 楼宇消防应急电源(EPS),是根据我国民用建筑、工业建筑消防规范的要求,并采用完善的设计电路和先进的生产工艺,使各项技术指标均已达到GB17945-2000标准的规定。应急照明是现代建筑,安全保障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正常电源受到被迫切断,或电网停电,或发生火灾断电等种种特殊情况时,为保证人员安全迅速撤离和搜救工作.本产品可用于高层建筑、商场、医院、地下防空工程等,特别适合电源不足地区的办公应急供电.
 总之,这些问题的解决,既要坚持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确保安全的原则,又要机动灵活、符合工程的具体实际,做到安全可靠、科学合理、经济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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