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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施工期间的本质消防安全管理

作者:严玲娟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10日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工程建设数量不断增加,建设规模和体量逐步扩大,建筑工地火灾日趋增多。仅以无锡市为例,06年至今已发生建筑工地火灾24起,直接经济损失近200万元。06年5月31日,无锡华仁逸景国际大厦在外墙保温施工过程中因违章动火导致火灾,烧毁烧损建筑外墙发泡剂、保温材料、外墙铝塑板装饰材料600m2。06年11月11日位于无锡市中心的财富大厦建筑工地发生火灾,烧毁烧损铝塑板,中央空调室内机面板、外墙防护网及钢管构件等物,火灾原因还是电焊操作。
                                  
  建筑工地火灾多发,主要是因为工地上易燃可燃材料多,用火用电多,临时线路多,电器线路乱拉乱接现象普遍。同时工地上临时用房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匮乏,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消防车道不畅通等因素也导致了人员疏散难、火灾扑救难。
                                  
  各地在消防监督管理中已逐步意识到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北京、上海等地相继出台了施工现场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无锡市在广泛调查研究,多方征询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发布了《无锡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建设、设计、工程管理、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安全要求及罚则。笔者认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仅有规章制度、安全要求、教育培训等软件设施是不全面的,必须在消防设施、水源等方面投入,才可能实现本质消防安全。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在建工程施工期间的消防设施配置尚属空白,笔者本着经济、高效、实用、可行的原则作了初步尝试,供各位参考。
                                  
  一、严格功能分区
                                  
  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功能众多、布局复杂,既有施工操作场地、原辅材料堆场、仓库,又有办公区、生活用房等辅助设施,施工中有油漆、装饰、涂装、电焊等高危作业,而且生产生活电气线路繁多,极易引发火灾。要减少火灾发生概率,必须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存放、易燃废品集中站等高火灾危险性场所和临时办公区、生活区等场所进行区域划分,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对危险化学品易燃物品,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仓库分类存放,使用后的废弃物及时清除。功能分区之间设置必要的安全间距,确保火灾后能有效控制。
                                  
  二、保证消防车道
                                  
  施工工地一般只有临时水源,消防设施匮乏,且由于楼梯间、电梯井、管理井门窗洞口施工未结束,建筑密封性差,发生火灾后,烟囱效应明显,火灾蔓延迅速,依靠建筑消防设施自救的可能性不大,因些在工程施工时同步建设消防车道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如果不论工程建设规模千篇一律地设置消防车道,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不现实。从工程实际出发,笔者建议对占地面积大于1万m2的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在设备安装和内装修阶段至少在一侧长边设置消防车道,车道设置要求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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