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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两矿务局所属煤矿井下粉尘浓度检测结果的分析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8日
泰安市劳动卫生监督站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开展防尘工作,于2003年6~10月对泰安市境内新汶、肥城两矿务局所属各煤矿自测井下粉尘浓度结果进行了调查。

  1 方法与结果

  1.1 方法 听取各矿领导对综合防尘工作的汇报,查看2003年度1~6月井下测尘原始记录。各煤矿均用江苏常熟产AFQ-20A型矿用粉尘采样仪,采样流量为10~20L/mm,采样时间3~30min不等,流量计有的未校正。现场采样测定气象条件。

  1.2 结果 两矿务局井下粉尘浓度自测结果见表1,不符合采样要求的样品数见表2、表3。

  表1 两矿务局井下粉尘浓度自测结果

矿务局

样品数

合格样品数

合格率(%)

新汶

肥城

2 036

1 767

1 959

1 723

96.22

9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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