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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安全隐患及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11日

        1.4 防火材料的发展滞后于装修市场的需要
        《建筑内部装修材料防火规范》(GB 50222-95)对装修材料的耐火等级有明确的要求,但是目前市场上的装修材料品种单一,美观性能不能满足需求,一些耐火等级高、美观的产品价格又偏高,这就造成一种供求矛盾。施工单位在选择材料时以经济利益为主、忽视安全效益,选购一些防火性能差、耐火等级低的产品,导致火灾隐患的存在。
        2、预防对策
        2.1 加大审核力度,增加施工时检查次数、严把工程质量关
        《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对民用建筑装修工程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也赋予了消防部门对工程审核、验收的职责。严把审核质量关,从源头上杜绝隐患的存在。在工程施工时,根据工程的进展需要进行对现场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于容易滋生隐患的隐蔽工程,加大监督力度、整改隐患,确保工程能够按照设计要求顺利施工。同时在工程竣工时,严格进行验收,作好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坚决不让其投入使用。
        2.2 完善工程监理制度,由监理公司对工程全部过程进行技术把关。在装修工程中推行监理制度,由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当工程需要进行变更时,由监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到消防部门对工程进行变更审核,经消防部门审核批准后才允许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2.3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建设方、施工方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越来越多的新建、改建装修工程,特别是对于不需要消防审核的家居装修,只有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的责任感,才能作到预防事故,人人尽责。
        2.4 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装修行业的监管力度,集中治理“三无”装修公司消防部门应该对现在的装修行业进行有针对的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联合建设部门、工商等相关部门对装修行业进行集中治理,将一些不合格装修公司予以取缔,对一些不完善的装修公司进行改造,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技术含量,降低火灾发生的机率。
        2.5 配置完好的消防设施,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
        对于装修场所,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在居民家庭中也积极推广小型灭火设施,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时候作好对初起火灾的控制,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结束语:对于每一个民用建筑装修工程,要控制隐患的滋生,只有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素质,同时消防部门把好审核、检查、验收和使用前的检查等关口,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火灾隐患,减少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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