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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奉贤区建设工程“119消防周”活动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28日
根据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3奉贤区“119消防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沪奉建发﹝2013﹞173号)文件精神,为有效防范房屋市政工程工地消防火灾发生,根据有关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手段,依照市建委和市消防局有关规定分工开展全面排查和消除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水平,防范在建工地消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张移所长任组长,王伟任副组长,建管所质量科、综合科、稽查科和安全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具体负责消防周组织协调工作。
各镇(开发区)建管站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的消防周活动。
各个施工单位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的消防周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和进入装饰装修阶段的工程。
(二)活动重点
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防火管理情况进行整治,内容包括:
1.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根据施工作业条件定立了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总、分包单位之间是否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
2.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是否在工地现场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确保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要求。
3.在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是否在施工作业区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灭火设施。
4.工地食堂的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人宿舍区是否有专人负责防火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5.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
6.建筑电工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接受了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7.施工现场动火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明火作业前,是否已消除周围可燃物,落实明火作业监护人员和措施,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8.是否根据施工消防特点,对施工作业人员专门开展了加强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并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
四、活动要求
2013年11月8日11月14日开展消防周活动:
(一)各施工项目部应当组织一次消防演练。集中组织应急演练,演练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
(二)各施工项目部应当消防宣传活动。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提高民工消防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强化排查整治,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认真总结,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应当认真总结工作,积累经验,为促进安全工作。
 
                                       奉贤区建筑企业管理所
                                                 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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