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锤头脱落伤人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9月09日

 一、事故经过
机修组组长华某安排本组员工毕某和胡某修理滚筒。下午14时20分,两人将滚筒立放支稳后装配轴承,由于轴与轴承装配过盈量较小,二人采用敲击法进行装配,二人具体分工是胡某负责扶持铜棒,毕某负责用锤敲击铜棒。二人成90°方位站立。当胡某按要求手持铜棒,将铜棒的一端放在待装配轴承的内圈端面上,毕某持大锤击打铜棒的另一端面时,在锤头落到铜棒上端面的同时,锤头从锤把上松脱,坠落的锤头正好砸在胡某的脚面上,造成一起轻微伤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毕某在使用大锤前,没有对大锤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在大锤锤头与锤把装配不牢固,存有隐患的情况下违章使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胡某与毕某一同施工,对毕某不对大锤进行检查就使用不加以制止,自保、互保意识差,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
1、毕某没有对大锤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存在有隐患的情况下违章使用,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2、胡某与毕某一同施工,对毕某不对大锤进行检查就使用不加以制止,自保、互保意识差,对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
3、该组组长为本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人,平时对职工要求不严,对事故负有一定的安全管理责任。
4、厂长和书记分别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和安全思想教育的第一责任者,对职工管理不严,教育不够,对此事故均负有领导责任。
5、副厂长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又一间接原因,对此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1、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要求职工在使用工具前,一定要先检查,在确认完好的情况下,才能按规定要求使用,严禁不经检查违规使用。
2、加强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职工自保、互保、联保意识,坚持“三不伤害”原则,做好安全防范。
3、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作业现场,进一步强化现场的安全管理,将工器具的安全使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督察,要求职工在使用工具前都必须进行安全确认,确保工器具的安全使用。
五、事故体会与感想
在安全生产中,不按流程作业,一个小小的疏忽,都有可能将原本存在的安全隐患转化为事故,在给职工带来痛苦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为此,在进行检修作业时,一定要对所使用的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合格后,才能使用。不对工具进行安全确认,违规使用都有可能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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