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捣固锤砸人伤害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22日
事故经过:
炼一车间在2011年2月8日向公司提出检修申请,共计四处检修工作,其中上升管处上报了安环部并编制安全措施,其他三项检修任务并没有编制安全措施,并得到了孟厂长签字以及设备部的许可。车间主管张作敏做了检修工作的安排,属于此次检修的主要负责人。
更换减速机和捣固锤现场指挥是由机修主任杨义学负责,班长杨学义、副班长田晓党负责,在16点40分左右完成了大部分工作,剩下4号捣固锤没有解除钢丝绳,16:50左右调度通知电工郑友川、侯玉生到2#装煤车接电机线,到装煤车后炼焦一车间机修工让电工送捣固机的电源,郑友川等两人一开始不愿意进行操作,说“你们没有干完活我们不做”,炼焦一车间班长遂强烈要求“否则超过时间就算电工的”,于是郑、侯两人就开始送电,送电后便在一旁观察机修工检修夹锤作业,然后电工侯玉生在装煤车顶5#锤旁接2组安全档电机线,这时6#、4#、5#锤全部到位,4号锤用吊葫芦吊着,检修工杨学成将5#锤人工打上夹锤,穿上销子,但是液压油缸没有完全收回,留有10公分间隙,检修工杨学成误认为5#夹锤完全收回,在继续进行操作6#锤时,5#锤掉落,砸落在了电工侯玉生的脚上面,把脚砸伤。
事故原因分析:
1、此次检修缺乏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检修前、检修中、检修结束时都没有当值领导进行有效协调和监管,检修主任、检修班长、副班长都没有很好的落实到应尽的安全职责,过程极其失控,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检修申请方案虽然进行申请但是没有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四个检修任务只有一处进行了风险评估,另外三处没有进行风险评估或者向安环部报备,缺乏有效监管和监护。
3、设备检修方面存在管理隐患,现场检修安全意识差,严重违反安全检修作业规定,违规进行悬垂重物作业,车间管理层负有违章指挥的直接责任。
4、检修工检修作业过程中,安全意识差,检修工在操作过程中没有妥善夹好锤,同时没有进行人员警示和避让就开始操作,没有做好安全措施就进行下一步操作,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5、电器车间电工侯玉生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危险作业,严重违反安全规程,也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管理,重要检修作业、风险性检修作业等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妥善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2、加强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杜绝违章,今后凡是此类交叉作业、危险检修必须进行协调、警戒,周围人员在安全距离之外的情况下方可作业。
3、炼焦一车间必须对检修工、操作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使之熟悉所属设备情况,操作按钮、关键控制、阀门等设备,熟悉操作规程,在操作时必须进行确认、联系确认安全时方可以进行操作。
4、车间要完善相关制度,各类检修、维修作业要安排专人负责进行指挥、专人负责监护。
5、各单位在申报检修任务时必须编制与之配套的安全措施方案,并得到安环部的审批方可以作为正式的检修方案。
6、进行全员安全思想意识培训,要求坚持安全工作原则,在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必须保证安全;培养员工的安全风险意识,学习
掌控、判断作业环境中存在的重物坠落、机械伤害等危险源及事故诱发因素。
7、强化员工安全法制教育,使员工明确劳动者享有拒绝在不安全条件下作业的权利。
8、各车间主管、工段长、班组长提高安全意识,以身作则事事时时讲安全。有效发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领导和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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