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目部及施工队主要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由项目部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
七、以上各种教育均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项目部安质部存档。
第三节安全检查
一、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时开展专业性安全大检查,班组每日都要对作业行为和环境安全进行检查。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部领导带队,成员由安质部、工程部、计划部、物质部、办公室等部室负责人组成以查领导、查管理、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一查各施工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是否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查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是否到位,尤其是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是否有成效;三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重点是查在施工现场落实情况;四查职工和民工的劳动纪律,重点查对事故处理是否做到"三不放过";五查施工现场事故易发点的隐患,重点是制定有效措施,认真整改。以施工重点、难点为重点进行全面检查。
三、对查出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限制整改并及时复查,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实施监护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各级检查人员要做好检查记录和整改情况记录,及时交安质部门归档。
第四节事故报告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明确施工过程中发生轻伤,重伤及死亡事故后,应报告的途径,时限和内容。
一、发生安全事故,工地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要立即汇报项目部,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事故处理小组,遵循"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客观地把事故善始善终处理好。
二、职工发生伤亡事故时,如果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延长迟报的除完成补报外,责任人应受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受法律制裁。
三、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和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的,据情节给予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事故处理结案后建立事故处理档案。
第五节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的管理,使劳保用品得以正确使用并真正用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制度:
1、按不同工种每人发放一套工作服、一双手套、一顶安全帽;
2、若对自己的劳保用品不爱惜,导致用品损坏或丢失的,按原价赔偿,再由单位统一配发新的劳保用品;
3、个人使用的劳保用品不得转借或卖与他人,一经发现,处以劳保用品双倍价钱的罚款;
4、因劳动强度等客观原因造成用品损坏的,应及时向劳保用品发放部门更换新的用品;
5、项目经理、各施工队长要指导和认真监督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6、班组长要认真检查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防护用品;
7、生产工人要按要求佩带和使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