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由项目总监理工 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后方可实施。
2.超过一定规模条件的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 组织专家论证。因设计变更、外部环境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 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规定重新审核、论证和审批,并严格 按施工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施工。在施工前进行全面风险辨 识,制定风险预控措施。
3.脚手架搭设作业前,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应取得建筑架子工操作资格证书,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穿防滑鞋。搭设和拆除脚手架作业应有相应的安全设施。
4.对搭设脚手架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进行现场检验,检 验合格后方可搭设施工。
5.严禁将支撑脚手架、缆凤绳、混凝土输送泵管、卸料平台 及大型设备的支承件等固定在作业脚手架上。严禁在作业脚手架 上悬挂起重设备。
6.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的搭设应与工程施工同步,一 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件两步,且自由高度不应大于4 m。剪刀撑、斜撑杆等加固杆件应随架体同步搭设,不得滞后安装。
7.在脚手架作业层上进行电焊、气焊和其他动火作业时,应 采取防火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8.在搭设和拆除脚手架作业时,应设置安全警戒线、警戒标 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非作业人员人内。
9.连墙件的安装必须随作业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 安装。当作业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2个步距及以上时, 在上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必须采取临时拉结措施。
10.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组装就位后,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和升 降调试,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1.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脚手架搭设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2.架体的拆除应从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同层杆件和构配件必须按先外后内的顺序拆除。剪刀撑、斜撑杆等加固杆件必须在拆卸至该杆件所在部位时再拆除。
13.脚手架连墙件必须随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
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架体。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端高 度超过2个步距时,必须采取临时拉结措施。 ,
14.脚手架的拆除作业不得重锤击打、撬别。拆除的杆件、 构配件应采用机械或人工运至地面,严禁抛掷。
15.当在多层楼板上连续搭设支撑脚手架时,应分析多层楼 板间荷载传递对支撑脚手架、建筑结构的影响,上下层支撑脚手 架的立杆宜对位设置。
16.应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应报告有 关人员处理。当遇险情时,应立即停工和采取应急措施,待修复 或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