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施工现场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内严禁违章吸烟,一经发现则按规定严厉处罚。
3.10 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必须要有操作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并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11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
3.12 在防水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防火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对防水材料的运输、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施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3.13 施工中对所用的木料加强管理,进场的新、整材料,要集中码放、整齐有序,并设专人看管,专门配备灭火器材;拆模后的木料要及时清运至专用木料周转场地,并严格管理;废旧木料要及时清运出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3.14 施工现场内的供、用电线路、电力设备须由正式统一安装,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接头必须良好绝缘,不许裸露,开关、插座须有绝缘外壳。
3.15 严禁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使用“三炉”即“电炉、火炉、煤油炉”,严禁在施工区及生活区乱拉、乱接及电器开关等。
4. 保卫管理措施
4.1 对工人实行标准化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全部佩戴胸卡,统一着装,举止文明。
4.2 所有施工人员进出现场均应佩带出入证,出入证的设计要符合建设单位要求,出入证要加盖印章和塑封。外来办事人员出入值,必须先经保卫负责人许可,值班保安验明证件并在大门口进行登记,领会客证进场办事,出门时会客证要有会见人签字方可出门。
4.3 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现场的登记制度,认真履行登记手续,对所有进出现场的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登记。
4.4施工队伍进场前将其所有施工人员的名单报至项目部,外地务工人员还应附有身份证、务工证的复印件,项目部对所有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后,发给出入证。
4.5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无条件地遵守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听从保卫人员的指挥与管理;要求施工队伍中,每50人推选一名治安员,负责管理本队组的治安管理。
4.6 加强对办公室、库房、宿舍、食堂易发案件区域的管理,要明确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各类治安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
4.7 做好施工现场警卫护场工作,未经允许,工人不得擅自在工地留宿,值班人员在当班时应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负责看管现场内所有材料,机具设备防止破坏和盗窃。
4.8 进入工地的各种材料,值班保安人员必须进行认真登记,注明材料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向外拉运建筑材料和机具设备等,均应由项目经理出示出门证明方可放行,否则保安有权将其物品扣留。
4.9 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事件的发生。
4.10 保安人员要协助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进行控制,禁止任何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