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校体育课与阳光体育活动规范进行,有效避免活动中的体伤事故发生,特对学校室外体育课及阳光体育活动做如下管理规定:
【室外体育课】
一、室外体育课的主要活动场地为大操场,多个班级共同上课时,由学校统筹确定各自的活动区域,避免活动中的交叉运动冲突。
二、室外体育课要按照规范的流程进行,即集合整队——准备活动——基本活动——放松活动。授课过程中教师要精神饱满,声音洪亮,口令清楚标准,教态严肃、自然、语言文明。
三、室外体育课教师要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亲切关怀,避免学生在上课时自由散漫,严禁学生离开活动场地。要启发和调动学生锻炼身体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得采用简陋粗暴的方式对待学生,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要耐心说服教育。
四、室外体育课教学过程中要有严密的组织纪律,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与要求,严禁教师无故离开活动场地或扎堆聊天、玩手机等现象的出现,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伤害事故要及时向班主任及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妥善处理。
五、室外体育课任课教师要与班主任老师做好学生的交接。即上课时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排队并送至活动场地,下课时由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排队送至教室。
【阳光体育活动】
一、阳光体育活动每天应在规定时间内、规定场地进行。每天中午12:40开始,13:20结束。活动地点为学校大操场。
二、阳光体育活动中任课教师要与授课班级的班主任做好对接,具体流程为:12:40任课教师在指定场地等候上课学生,班主任将学生整队后集体带到相应操场位置并与任课教师对接。13:20班主任在教室等候,任课教师将学生送回教室,并与班主任再次对接。
三、阳光体育活动中任课教师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列队整队、落实上课人数(落实未到学生的去向)、进行准备活动、布置本节课的活动内容、学生在教师的组织下进行活动。教师在活动中要始终保持对学生活动的关注状态,不得随意离开活动场地或出现扎堆聊天、玩手机等情况。
四、阳光体育活动中不适合做剧烈运动如快速跑、球类比赛等。可以开展舒缓一些的运动项目:如跳单绳、大摇绳、踢毽子、韵律操等。充分利用好学校配置的阳光体育活动器材箱。
五、在室外体育课和阳光体育活动中如发现教师间不交接、任课教师上课迟到、不到、随意离开活动场地或出现扎堆聊天、玩手机等情况将会给与提醒和警告,警告无效或因教师没能有序组织教学导致学生体伤事故发生等现象,按照《青岛福州路小学学生体伤事故报备与问责制度 》中相关规定执行。
六、室外体育课及阳光体育活动应及时对恶劣天气做出研判。遇雨雪、大风、严重雾霾、强降温等恶劣天气,不适合户外运动时,由学校体育工作分管领导进行统一指令调控,相关教师做好室内体育课及活动的组织。
七、室外体育课和活动,教师跟班接送学生过程中,应错时错班,避免在楼道内造成拥堵与踩踏。
八、室外体育课及体育活动教师应关注学生着装,提醒学生穿适宜运动的服装与运动鞋。场地围栏处、大器械及升旗台、主席台周边禁止学生攀爬及进行体育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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