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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押运员与司机安全工作同责同罚的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8月18日

  9、行驶途中,发生原油卸漏问题,押运员要配合司机做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区域,阻拦围观人群靠近车辆,立即向单位报告施救。

  10、行驶途中,车辆发生火情,押运员要及时配合司机控制火情蔓延,并采取果断措施消灭火情,当火情无法控制时,要立即向单位报告施救。

  11、提高警惕,防止敌对分子利用油罐车,实施捣乱和破坏活动。

  12、押运货物不到目的地,不能中途下车。

  三、发生责任事故的处罚

  1、一般事故。①负次要责任(以下简称次责)按经济损失的0.3%赔款。②负同等责任(以下简称同责)按经济损失的0.5%赔款。③负主要责任(以下简称主责)按经济损失的0.8%赔款。④负全部责任(以下简称全责)按经济损失的1%赔款。

  2、重大事故。①负次责按经济损失的0.3%赔款。②负同责按经济损失的0.5%赔款。③负主责按经济损失的0.8%赔款。④负全责按经济损失的1%赔款。

  3、特大事故。①负次责按经济损失的0.5%赔款。②负同责按经济损失的0.8%赔款。③负主责按经济损失的1%赔款。④负全责按经济损失的1.2%赔款。

  4、环境污染。按实际经济赔偿的1%赔款。

  5、处罚限额。全责处罚最高不超过800元;主责处罚最高不超过500元;同责处罚最高不超过300元;次责处罚不超过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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