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民航局、XX省民航机场集团及民航机场(以下简称公司)年度安全工作总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量化指标及评价方法,科学合理地考核、评定各部(站、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正确引导各部(站、公司)履行安全责任,持续提升安全运行品质,确保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国家、民航行业、XX省下发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二)民航行业、XX省、集团、公司下发的各项安全指令、安全通告要求;
(三)《XX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奖惩管理规定(试行)》;
(四)《XX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奖惩办法(试行)》;
(五)公司与各部(站、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书;
(六)公司班组标准化建设、质量控制等实施办法;
(七)公司年度航空安全工作方案、安全专项工作方案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各成员的安全管理考核工作。
第四条 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工作坚持促进安全、提高效率、统一组织、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度、半年、年度为周期。月度安全管理考核成绩通过每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在次月5日前公布,半年、年度安全管理考核成绩通过公司年中、年终安全形势分析会公布。
第二章 考核工作机构和程序
第六条 公司安委会组织安全管理考核工作,依据上级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现场审核、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事件调查以及信息反馈、文件材料质量等实施考核。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服务管理部)具体实施安全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并适时修订考核办法和标准,定期对各部(站、公司)实施考核,并向安委会报告考核结果。公司各部(站、公司)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及时制定改进措施,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七条 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工作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每月28日前根据各部(站、公司)安全目标与职责、监督检查、事件调查、安全培训与教育、文件与手册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班组建设、疫情防控、安全工作落实等,按照指标体系的相关条款进行考核,加/扣涉及部门的分数。
(二)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每月1日前将各部门考核情况上报公司绩效考核办公室审定。
(三)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每月5日前通过月度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公布考核成绩。
第三章 指标设定
第九条 安全管理考核指标包括结果指标和过程指标。
(一)结果指标:根据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结合各部(站、公司)实际,分别设定年度考核指标和目标,对各部(站、公司)安全管理进行考核评定。指标包括事故、征候、严重差错、一般差错、一般责任不安全事件发生情况及责任认定情况。结果指标设定一票否决指标。
(二)过程指标:根据各部(站、公司)安全管理过程管控情况,从体系建设、整改落实、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管理效能等方面设定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指标:评价各部(站、公司)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所设定的指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包括安全目标与政策、风险管理、安全保证、安全促进等四个部分各要素落实的有效性。
2.整改效率指标:评价各部(站、公司)对国家、XX省、民航行业监管单位、集团以及公司所下发的安全整改要求落实情况,主要考核整改措施的时效性、有效性。
3.重点工作指标:评价各部(站、公司)针对上级、公司下发安全重点工作及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主要考核完成重点工作要求所制定措施的合理性以及执行效率。
第四章 考核评定办法
第十条 各部(站、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结果由结果分值、过程分值和安全加分综合计算所得。
(一)结果分值按照结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定,依据年度安全责任书指标、安全管理指标考核,按照百分制扣减分计算。
(二)过程分值以月度为单位通过对各部(站、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指标、安全整改率指标、重点工作指标的日常考核成绩,按照百分制扣减分计算。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受到上级单位表扬、表彰,各部(站、公司)可自行向公司安委会申请考核加分,由公司安委会综合评定后予以加分,安全加分计入过程分值。
(三)安全加分为未突破年度安全指标的加分。
(四)依据《民航机场运行风险管控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对各部门运行风险管控情况、周期进行考核加分,考核结果计入月度考核成绩。
第十一条 依据《XX机场公司安全管理考核标准》(见附件)各条款实施考核。
第十二条 各部(站、公司)考核成绩按照以下规定评定:
(一)考核成绩分为月度和年度。月度考核成绩为本月绩效评定成绩。半年、年度过程指标考核结果=每个月考核成绩的平均值。
(二)各部(站、公司)年度安全管理考核成绩=(结果分值+安全年度指标考核加分)*40%+过程分值*60%。
(三)如果发生一票否决类事件,结果考核分为0。年度突破考核目标的,按照事件的性质扣除相应结果考核分值,直至结果考核分值为0。
(四)年度未突破考核目标的,根据各部门涉及的安全风险数量以及风险严重程度设定加分权重,与安全指标数量控制情况相结合予以安全加分,计入年度安全管理考核成绩。安全年度指标考核加分=∑事件权重*(年度安全指标值-发生事件数量)。
图表1
部门 | 事件定性 | 权重 | 加分成绩 | 安全加分 | |
综合办 | 责任原因一般安全事件 | 0.8 | 0.8*项 | 0.8*项 | |
一般差错事件 | 0 | 0 | |||
人力部 | 责任原因一般安全事件 | 0 | 0 | 0 | |
一般差错事件 | 0 | 0 | |||
纪检部 | 责任原因一般安全事件 | 0 | 0 | 0 | |
一般差错事件 | 0 | 0 | |||
安服管理部 | 责任原因一般安全事件 | 0.9 | 0.9*项 | 0.9*项 | |
一般差错事件 | 0 | 0 | |||
经营发展部 | 责任原因一般安全事件 | 0 | 0 | 0 | |
一般差错事件 | 0 | 0 | |||
财务管理部 | 责任原因一般安全事件 | 0 | 0 | 0 | |
一般差错事件 | 0 | 0 | |||
市场部 | 责任原因一般安全事件 | 0 | 0 | 0 | |
一般差错事件 | 0 | 0 | |||
运行指挥中心 | 责任原因一般安全事件 | 1.0 | 1.0*项 | 1.0*项 | |
一般差错事件 | 0 | 0 | |||
飞行区管理部 | 责任原因一般安全事件 | 1.2 | 1.2*项 | 1.2*项+1.5*项 | |
一般差错事件 | 1.5 | 1.5*项 | |||
航站区管理部 | 责任原因一般安全事件 | 1.0 | 1.0*项 | 1.0*项+1.0*项 | |
一般差错事件 | 1.0 | 1.0*项 | |||
地服部 | 责任原因一般安全事件 | 0 | 0 | 0 | |
一般差错事件 | 0 | 0 | |||
安检站 | 责任原因一般安全事件 | 1.1 | 1.1*项 | 1.1*项+1.4*项 | |
一般差错事件 | 1.4 | 1.4*项 | |||
消防护卫部 | 责任原因一般安全事件 | 1.0 | 1.0*项 | 1.0*项 | |
一般差错事件 | 0 | 0 | |||
货运行李部 | 责任原因一般安全事件 | 1.1 | 1.1*项 | 1.1*项+1.2*项 | |
一般差错事件 | 1.2 | 1.2*项 | |||
公共区管理部 | 责任原因一般安全事件 | 1.0 | 1.0*项 | 1.0*项 | |
一般差错事件 | 0 | 0 | |||
商贸管理部 | 责任原因一般安全事件 | 0 | 0 | 0 | |
一般差错事件 | 0 | 0 | |||
贵宾服务公司 | 责任原因一般安全事件 | 0.9 | 0.9*项 | 0.9*项 | |
一般差错事件 | 0 | 0 | |||
(五)依据成绩总分评定优秀[95-100)、良好[85-95)、合格[60-85)、不合格[0-60)四个等级。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 月度、年度安全管理考核成绩作为公司综合绩效考核成绩的组成部分,按照公司综合考核办法的权重纳入公司综合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 年度安全管理考核成绩“优秀”的为达标先进单位,“良好”、“合格”的为达标单位;“不合格”的为未达标单位。
第十五条 年度安全管理考核成绩可作为评优、兑现安全目标责任奖的参考。考核结果为达标先进单位的,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奖惩规定给予该部(站、公司)通报表扬和奖励;考核结果未达标的,该部(站、公司)负责人组织深入分析系统原因,在考核结果公布后20日内向公司安委会提交整改措施,接受公司约谈,视情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取消年度集体评优资格。
第十六条 对发生重大责任不安全事件、安全生产事故或安全指标一票否决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及问责。
第六章 考核申诉
第十七条 如被考核部(站、公司)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在公布考核结果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说明异议的主要构成。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复核,并将核定结果反馈申诉部门,如申诉有效则调整考核结果。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