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翔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值班、巡查制度,排查管理盲点和漏洞,确保值班人员 24 小时联络畅通。
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原则上,事发 30 分钟内口头报告基本情况,1 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要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全程跟踪续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