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生活安全与卫生
5.12.1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1)施工现场的集体食堂应办理当地的卫生许可证。
(2)项目部组织成立食堂卫生监督委员会,会员从在食堂就餐的职工中产生。
(3)项目部安监部门定期组织食堂卫生监督委员会进行食堂卫生检查。
(4)项目部安监部门建立炊事人员健康档案,并定期组织炊事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5)凡在岗位上的炊事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
(6)炊事人员在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停止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的洗涤工作。
(7)食品的采购、运输、贮存、保管、制售等活动应符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
5.12 施工现场生活公共安全卫生管理
(1)项目部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生活区公共卫生日常管理。
(2)生活区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定期清理生活区垃圾,并负责每日清扫生活区道路、职工宿舍公共区、厕所等,保持公共区域清洁卫生。
(3)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定期检查生活区公共卫生,监督其管理。
5.13 环境保护
(1)施工过程中,设备开箱时,拆箱板及其它废料及时清理,分门别类,布放整齐,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施工、生活用水排放应接至下水管道,严禁直接渗入地表。
(3)禁止直接焚烧各种垃圾。施工和生活垃圾运到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集中处理,严禁随意倾倒污染环境。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项目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环境状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环保工作每月进行检查评比,评比结果计入奖金考核范围。
(5)工程竣工后,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立即清除。表面受污染的土层清理运走,用可以直接耕种的土层恢复原状。
(6)施工机械设备在投入施工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各部件处于良好状态,如发现机械设备漏油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维修,并在维修处采取与地面隔离的措施,确保废油不污染地面植被和土壤,直到将设备维修至符合环保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以减少对地面的污染。
(7)积极听取项目法人、监理、当地政府等部门对工程环保工作的要求,协同各有关单位共同做好环保工作。
5.14 成品、半成品保护与防止“二次污染”
(1)制订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办法及具体保护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2)科学安排工序,避免不合理的工序交叉。
(3)各工序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工程所采用材料、预制品、加工件、设备的内部及外观受到污损。
(4)前后工序间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成品内部及外观受到污损。
(5)主变压器上台时,与主变基础接触处用钢板局部包角加强防护。
(6)电缆敷设时,按一定的间隔放置滑轮,防止电缆与地面摩擦受到损伤。
(7)根据设备情况尽量采用专用尼龙吊绳吊装。设备安装时要注意设备免受碰撞。
(8)铺地板革保护地面。进盘时采用专用进盘小车。
(9)对于设备上方或周围存在危及设备安全的作业时,须对设备进行隔离保护,并重点对电气仪表盘柜、成品楼层地面、混凝土楼梯及其扶手、墙面实施保护。
(10)禁止在路面上堆放各种材料,制定道路清扫制度,每天至少一次全面清扫,对于污染严重的路面,随时进行清扫。严禁吊车在路面上直接支腿,如果必须支腿的话,每脚必须有垫板。严禁直接在路面上进行焊接,禁止使用撬棍在路面上移动电杆、构架等物件。禁止漏油车辆或履带式车辆在成品路面上行驶停留。充油设备施工时,铺设塑料布并撒沙土防止绝缘油污染地面。
(11)钢丝绳、脚手管等物件不得在已完工地面直接拖拉,起重用钢丝绳不得与被吊设备直接发生摩擦,钢丝绳浪风绳与构支架连接处必须有软垫物。导线压接导线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六、安全文明施工主要控制点及措施
6.1 低压用电
(1)停送电操作应按刀闸操作程序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特殊情况例外。
(2)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拉闸断电,并由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开关箱、漏电保安器应定期检查,每月至少一次,专人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内容包括外观、试验装置、接线检查、进出线是否承受外力等。
(4)配电箱、开关箱内不能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清洁。
6.2 高处作业
(1)2m 及以上高处作业对人身必须实行百分之百保护,安全带要打在作业人员上方牢固的主材上,移动过程中据实际情况使用攀登自锁器、速差自控器、水平防坠器。严禁高空处抛掷任何物件。
(2)现场楼梯、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阳台、屋(层)面、深基坑等均必须设硬围护。
6.3 起重吊装
(1)钢丝绳锈蚀、缺油、磨损断丝超标不得使用。
(2)钢丝绳、吊钩、滑轮、安全装置及起重工器具应定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检查和保养。起重工器具严禁以小代大。
(3)起吊电气设备宜用软吊带,吊离地面 10cm 时应停止,经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能继续起吊。
(4)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起重指挥信号、手势和旗语。
(5)起重作业要严格执行“十不吊”。起重钢丝绳在棱角处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千斤绳不得打扭、绞使用。
(6)起重司机、指挥要持证上岗,非本机型司机不得操作。人员严禁在吊物下方停留和行走。临近带电体作业吊车本体必须设保护接地设施。
6.4 消防安全
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健立建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场配备足额、有效的消防器材,现场所有员都必须掌握其使用要领,做到“防患于未然”。在同火灾斗争中能防会消,提高自救能力,减少失火事故的成灾率。加强全面消防安全检查(例行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夜间突击检查)。
6.5 施工机械的定期检验、车辆交通安全
(1)进入现场机械必须做到机容机貌整洁、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起重机必须经正式检验站检验合格并悬挂安全准用证;否则,不得进场使用。
(2)进入现场的机械,使用队伍应具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缺陷整改的相应能力。
(3)施工单位应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限速行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必须把防止交通事故作为重大风险加以控制,特别要严格审查租用车辆、驾驶员所有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严禁客货混装;严禁使用农用车、拖拉机作载人工具。
6.6 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控制措施
6.6.1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分类
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分为四类:
(1)安全标志: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消防标志、安全标志宣传画等。
(2)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志:电气设备、电力线路、安全工器具等。
(3)安全警示线。
(4)安全防护: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速差自控器、安全工具箱、安全防护围栏等。
6.6.2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使用
(1)安全标志的使用:
a禁止标志:
“禁止烟火”:应悬挂在易燃易爆品仓库门口。标志底边距地面1.5米高。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悬挂在电力线路杆塔的爬梯上,或带电跨越架上,标志牌底边距地面1.5米高。
“禁止吸烟”:悬挂在有火灾危险物质和禁止吸烟的地方。
b警告标志:
“当心触电”:悬挂在临时电源配电箱上,以及悬挂在生产现场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和线路上。
“当心坠落”:悬挂在高处作业搭设的脚手架围栏杆上,以及悬挂在易发生坠落事故的作业地点。
“当心落物”:悬挂在易发生落物的地点。
c指令类标志:
“必须戴安全帽”:悬挂在生产场所主要通道入口处。
“必须系安全带”:悬挂在高差1.5~2米周围没有设置防护围栏的作业现场,以及悬挂在高空作业场所。
d提示标志:
“在此工作”:悬挂在工作地点或检验设备上。
e消防标志:
“灭火器”:悬挂在灭火器、灭火器箱的上方,或悬挂在灭火器、灭火器箱存放的通道上。
“灭火器箱”:灭火器箱前面部示范:灭火器箱、火警电话、厂内电话号码、编码等字样。泡沫灭火器箱上应在其顶面部标志“不适应电火”字样。结构:金属框架四面采用玻璃或金属材料。
“安全箭头”:用于指导安全行进方向的通道上。
“紧急出口”:用于事故情况下安全紧急撤离的出口。
f安全标志宣传画:
“安全标志宣传挂图”:张贴在生产工作场所,以及张贴在进行安全教育的场所。
(2)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志的使用
“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证标志”:贴在经试验合格的工器具上。
(3)安全警示线的使用
“防止踏空线”:标注在楼梯第一级台阶上,以及标注在人行通道高差30mm以上的边缘处。
“防止碰头线”:标注在人行通道高度不足1.8m的障碍物上。
(4)安全防护品的使用
“安全帽”:管理人员为红色,职工为黄色,民工为蓝色,参观人员为白色。
“安全围栏”:用于牵张场、带电跨越危险作业区以及防止外人进入的施工场所。
“施工接地线”:先将施工接地线一端用螺栓固定在接地体上,把夹体的夹板打开,支好弹簧板,操作人员手提接地线使夹体对准需接地的导线或架空地线,想撞后夹体夹住导线或地线,卸除时,先摘除夹板,最后松卸接地螺栓。
“安全带”:佩戴前进行检查、发现以下缺陷不准使用:带体磨损、鉚钉脱落或损伤、缝线开裂等缺陷。安全带应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和性能试验,保管、使用时严防尖利物损害安全带,严禁靠近火源和高热源。
6.6.2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控制措施
(1)一般规定
a凡无生产厂家、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及国家鉴定合格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严禁采购和使用。
b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设专人管理。
c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化学腐蚀物及尖锐物体;不得移做他用。
d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定期依照公司工器具试验标准进行试验和检验。
e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建立健全发放台帐,接受和发放有开票签字手续,做到有票可查,有据可依,手续齐全。
f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有下列情况者严禁使用:
① 安全带(绳):断股、霉变、损伤或铁环有裂纹、挂钩变形、缝线脱开等。
② 安全帽:帽壳破损、缺少帽衬(帽箍、顶衬、后箍),缺少下颚带等。
③ 安全围栏:严重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
④ 速差自控器:卡簧失灵、安全绳磨损严重、经过严重碰撞等。
⑤ 工作台:加工后未经试验、焊接有裂纹等。
⑥ 验电器:未经耐压试验、指示灯不亮或无音响等。
⑦ 接地线:部件有损坏、有断裂等。
(2)使用规定
a“安全带(绳)”: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佩带。
b“安全帽”:管理人员为红色,职工为黄色,民工为蓝色,参观人员为白色。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
c“安全围栏”:要求基础浇制现场、组塔现场、牵张场、带电跨越危险作业区必须使用,防止外人进入的施工场所。
d“工作台”:主要用于线路工程施工平衡挂线时出线临锚和在山区、深沟、水田、特种农作物地段施工时以及在跨越电力线、通讯线时,不能落下导线进行液压联接作业,只能在本平台进行液压工作。使用时将平台在地面组装牢靠,在临锚绳上挂在提升滑车,用绳将平台提升到工作位置,将平台调平并固定可靠,提升和使用时防止冲撞和摇摆。严禁超负荷使用,在平台操作人员要佩带安全带,使用前必须对平台各部作认真检查。
e“验电器”:停电作业时,必须使用验电器进行验电;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合格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逐相进行;验电必须设专人监护。
f“接地线”:停电作业确认线路无电压后,必须立即在作业范围的两端挂接地线,同时将三相短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接地线时,应先拆导线端,后拆接地端。
6.7 季节性施工
6.7.1夏季施工
(1)夏季露天作业,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2)雨期施工前,对现场配电线路,电机绝缘,设备配电箱的防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雨期施工中,每周对现场进行一次检查,雨后必须经过巡视检查,合格后设备方能投入使用。雷雨时停止室外作业。
(3)雨季施工时材料堆放应高于自然地坪10cm以上,防止受雨水浸泡或粘泥。对易燃易爆的物品专门堆放,由专人保管。
(4)为保证雨季施工安全,工地临时用电的各种电线、电缆应随时检查是否漏电,如有漏电及时处理,各种电缆该埋设的埋设,该架空的架空,不能随地放置,更不能和钢筋及三大工具混在一起,以防电线受潮漏电。每个闸箱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保证用电安全。
6.7.2 冬季施工
(1) 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冬期五防教育,即防煤气中毒、防火、防冻、防滑和防倒塌,使人人懂得冬施特点和不安全因素,做到思想上重视,措施落到实处。
(2) 高空上下人梯道路要及时清扫积雪,并有防滑措施,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应着灵便,穿防滑鞋,挂好安全带。
(3) 库房堆放处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水池。
(4) 严禁现场生火取暖,严禁在易燃场所吸烟。严禁使用碘钨灯及电炉取暖。
(5) 落实施工区域责任制,加强对电线、电器的检查、维修管理,室外闸刀,开关均应设防雨、雪、防潮的开关箱并加锁。
(6) 专职安全员要每天对五防措施和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纠正。
(7) 卧室不准生煤炉,办公室取暖要有通风措施,防止煤气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