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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工程安全文明实施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9月26日

        (1)项目经理为工程第一安全责任人,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各施工队队长为该队第一安全责任人。
        (2)项目副经理在现场监督施工,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时,项目副经理有权行使项目经理职责。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正确处理进度、质量、安全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3)项目总工对该工程安全技术负全面领导责任,由项目总工和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安全技术保证体系。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项目总工编写,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5)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要有专项安全施工措施;
        (6)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技术人员编写,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审核,经项目总工审查批准后实施;
        (7)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公司施工生产处组织相关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8)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3.3  安全监督保证体系
        由安全监察、施工队兼职安全员和各作业组安全监护人组成工地安全监察网,形成安全监察体系。对施工全过程依据相关规程、规定、措施(作业指导书)及本细则进行跟踪监督,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3.4  安全职责
        3.4.1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工程安全目标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范和标准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建立项目工地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时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文明施工经验。
        (3)审定安全施工措施和计划,并监督执行。按期召开例会和组织安全检查。确保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惩的规定得到落实,严格按合同执行。
        3.4.2项目总工:
        (1)本工程安全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安全技术工作。
        (2)组织安全培训、安全技术教育。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和特殊工序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4)监督指导项目专工、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措施、技术交底。
        (5)监督指导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协助项目经理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
        (6)参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工作。
        3.4.3安全监察: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规定,组织编制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机制,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
        (2)制订年度、月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落实;组织安全规程、管理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培训、考试取证工作。
        (3)负责向项目经理提供安全管理制度、特殊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检查通报及事故报告等资料文件
        (4)负责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标示及现场安全监督监护工作。
        (5)加强外用工的安全管理;进行安全用具、用品、安全设施的检查和认证。
        (6)根据公司安全奖惩办法,提出对施工人员的奖惩意见;协助项目经理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组织参加定期对施工项目的安全大检查。
        (7)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人身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3.4.4专职安全员:
        (1)项目工程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监督和检查各施工作业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指令的贯彻执行。
        (2)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相应进行经济处罚;参与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3)参加安全工作例会及安全日活动,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好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协助领导做好安全工作的布置、检查、总结。对施工人员和安全状态实行动态管理。
        (4)参加安监科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安全隐患按“三定”原则监督整改;负责组织轻伤、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4.5 施工队队长职责
        (1) 是本队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队人员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组织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3) 参加项目部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和各项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4)负责督促每项工作任务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经常检查本队施工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工器具的安全状况。
        (5) 支持队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队发生的异常、未遂及事故,应及时上报,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3.4.5 施工队安全员职责
        (1)协助队长组织本队人员学习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
        (2) 开展安全活动,有权制止、纠正和报告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督促本队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3)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存好有关安全资料。
        (4)协助专职安监工程师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工作。
        3.4.5施工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规程、制度。
        (2)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作好记录。
        (3)作业前检查作业场所,按安全措施的要求完善安全设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作业过程中坚持文明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
        (4)施工前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并作好记录。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5)对无安全施工措施、未参加安全交底或安全设施不完备、指挥性违章,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报。
        (6)尊重和支持安监人员的工作,服从安监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7)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尽快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4.1  进场作业人员素质与技能管理
        (1)上岗前结合工程特点,对所有员工进行“安规”及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知识的培训教育,并有记录。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未履行签字确认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3)每天上班前开站班会,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查衣着、查精神状态。未参加站班会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4)特殊工种人员全部经过送外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有效期内)方可上岗。
        (5)工作人员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如有不适宜变电站施工病症者的不得参加施工。作业人员未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等紧急救护法不得上岗。
        (6)未满 16 周岁的人员严禁进入现场参加施工作业。新入场人员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严禁参加施工作业。
        (7)不熟知本岗位上的安全职责,不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不熟悉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不得上岗。
        4.2  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
        4.2.1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期间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工作奖惩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按照我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手册》、《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程序文件》、《危害辨识、评价、对策表》和《适用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等程序文件,项目部将组建本项目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制定安全责任制、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风险机制,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接受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实行监督和检查。为确保实现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本工程项目部严格执行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制定各级负责人的责任制、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责任制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中项目经理与公司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施工队长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职工与队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a. 进场前对所有参加施工的员工,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综合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后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b. 对参加本项目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压接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的持证人员,并择优上岗。
        c. 对长期聘用的普工,由项目部在现场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和
        考核,同时对其身体状况进行体检,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将安全施工纳入合同管理。
        d. 对本项目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必须进行先试点后推广,推广使用前必须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和考核。
        (3)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a. 安全检查一般分为日常性检查、定期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
        b. 日常性安全检查是普遍的、全员性的安全检查活动,以班组为主。检查范围包括班前班后的岗位检查、文明施工责任区检查,以及作业环境、安全设施、机械设备、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材料堆放、交接班的自检和互检工作。
        c. 定期性安全检查应由负责组织检查的单位行政领导亲自主持并参加。项目部月至少进行一次,班组每周至少进行一次。
        d. 阶段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施工过程中各个不同阶段的特点所进行的安全检查。
        e. 专业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某一个专业或专业设施进行的专门检查。如对起重机械、压力容器、施工用电、持证上岗、分包单位等安全检查。
        f.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根据不同季节施工的特点开展的安全检查。如安全防火、防暑降温、防汛度汛、防寒防冻安全检查。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组织实施,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施工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与安全活动日同时进行)。主要检查内容: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生产方针、是否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制度是否付诸实施、是否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查安全生产记录是否齐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查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效果;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违章违纪情况,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事故处理是否做到“四不放过”。
        (4)安全例会制度
        由项目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例会,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施工队长、专职安全员和技术员等相关人员参加,总结和分析本月安全施工情况,对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施工队贯彻执行。
        (5)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a. 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编制施工措施、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其中安全施工措施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b.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更换施工内容、工作地点、施工负责人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c. 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队技术员填写,施工队长和安全员负责审查,施工队长负责签发。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应将安全施工作业票交回施工队技术员处,粘到存根上,作为资料保存。
        d. 每天工作前,必须坚持“站班会”,由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人员宣读工作票,技术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票内容和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分工明确,指出危险点和控制措施,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在安全施工作业票上签名。
        (6)安全监护制度
        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各施工队配备安全员,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监护,做到“凡是有人工作的地方,必须要有安全监督”。开工前在作业指导书内明确规定需要进行安全监护的作业点和作业过程,施工队专职安全员到场监护,项目部安监工程师经常巡视检查。
        (7)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主体工程不得分包。对要分包的工程必须得到监理、建设管理单位的批准,对分包单位要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严禁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施工中聘用的临时工,签订正式的用工合同,并纳入安全管理网络。
        (8)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按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施工电源布置规范、整齐,各级配电箱统一制作、摆放,箱内保护装置齐全,接地标识明确。施工用电由取证的专职电工维护,任何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接线,开箱。
        (9)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工程开工前,在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中明确各类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防护装备使用前经安全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防护装备由专人妥善保管,防止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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