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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安全管理规范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9月20日

5 管理要求
5.1 实施概要
5.1.1 本规范从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3个方面,描述PSM 13个要素的实施原则和基本要求,具体见附录1。PSM 13个要素如下:
-- 工艺安全信息(PSI);
-- 工艺危害分析(PHA);
-- 操作规程和作业许可(OP/SWP);
-- 工艺技术变更管理(MOC-T);
-- 人员培训和表现;
-- 承包商安全和表现(CSM);
-- 人员变更管理(MOC-P);
-- 事故调查和沟通(II);
-- 应急计划和响应(EP&R);
-- 审核;
-- 质量保证(QA);
-- 机械完整性(MI);
-- 启动前安全检查(PSSR)。
5.1.2 应用本规范控制工艺活动时,其活动性质可分为高危害工艺(HHP)和低危害操作(LHO)两类。对高危害工艺和低危害操作的实施原则和基本要求见附录1。
对于不符合HHP和LHO定义的范围,介于高危害工艺(HHP)和低危害操作(LHO)之间的操作过程,属于“灰色区域”。
对于灰色区域,要在负责该操作过程的管理部门指导和领导下进行后果分析(CA),根据后果分析的结果来界定该工艺过程。
5.1.3 以下情况不执行本规范要求。
-- 属于非HHP或LHO的工厂、装置、场所等(如办公室、只处理少量危害物质的实验室、小规模的研发中试工厂、垃圾填埋场);
-- 与工艺无关的单纯机械操作或任务(如安装脚手架、安装栏杆、物料装运等);
-- 仅与物料仓储有关的机械活动(如装盘、运送、堆垛);
-- 小包装危害物料密封后的短程运送。
5.2 操作纪律
实施和持续保持有效的PSM需要通过良好的操作纪律来实现。确保良好操作纪律的11个方面如下:
-- 领导承诺;
-- 资源保障;
-- 员工参与;
-- 有效沟通;
-- 程序一致;
-- 不走捷径;
-- 环境优良;
-- 团队合作;
-- 经验共享;
-- 文件有效;
-- 员工自豪。
5.3  PSM指标
5.3.1  企业PSM计划评估指标
企业应通过设立过程性指标和结果性指标定期评审和分析PSM计划的实施状况。这些指标由直线管理组织定期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与相关员工进行沟通。有关PSM计划完成日期要修改或延期时,需经直线管理层的评审和批准,并保留PSM延期数量的清单。PSM计划评估指标参见表1。
表1  PSM计划评估指标
PSM指标 HHP LHO 
计划安排的、待完成的和逾期未完成的PHA数量 要求 建议 
事故调查所提建议的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PHA所提建议的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建议 
第一方PSM审核所提建议的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第二方PSM审核所提建议的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应急演练评估所提建议的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逾期未完成的MI测试和检查的关键设备的数量 要求 要求 
关键设备的测试和检查临时延期或逾期完成的数量 要求 建议 
关键设备MI测试或检查所要求的校正行动待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操作和维修人员再培训和考核计划完成情况 要求 要求 
工艺技术变更所提建议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超过期限仍未结束的临时变更或测试的数量 要求 要求 
逾期未评审/修改的操作规程和作业许可的数量 要求 要求 
启动前安全检查建议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人员变更90天后表现出的能力状况 建议 建议 

5.3.2 专业分公司PSM表现指标
专业分公司应通过设立指标定期评审和分析所有适用企业的PSM计划执行情况和表现。指标可以包括以下的内容:
-- 计划安排的、待完成的和逾期未完成的PHA数量;
-- PHA所提建议的待完成和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 PSM事故的数量;
-- 事故调查所提建议的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 第一方审核的建议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 关键设备的MI测试和检查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 经批准延期的PSM建议和行动项的数量;
-- 逾期未作评审或修改的操作规程的数量;
-- 第二方PSM审核建议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5.3.3 总部PSM能力指标
PSM能力中心要制定和维护具体的有关PSM的指标,可按表2进行评审。
表2  总部PSM能力指标
  工艺事故 每月 
工艺事故的趋势分析 每季度 
第二方PSM审核建议的完成情况 每半年 
第二方PSM审核评分的趋势分析 每年 
第二方PSM审核计划的完成情况 每年 
5.4 PSM信息交流分享
存在同类型工厂技术时,通过交流来分享有关PSM的知识、经验教训、以及防护系统来保持风险管理的一致性。为保证PSM信息交流,专业分公司应制定相关措施,以确保在同类型工厂间有效地交流分享有关PSM的资讯。
5.5 业务职责
5.5.1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门
5.5.1.1 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制定和维护有效的第二方PSM审核计划和PSM表现指标,主要包括:
-- 制定年度PSM审核计划并组织实施PSM审核;
-- 认定和维护足够的PSM审核资源(审核组领导和成员等);
-- 跟踪和评审PSM审核的重要指标和结果及审核建议的完成情况。
5.5.1.2 在以下方面组织PSM培训和提供技术支持:
-- 组织有关工艺危害分析(PHA)、装置定点、事故调查、机械完整性(MI)、工艺安全信息(PSI)等PSM知识的培训;
-- 对企业在PSM方面提出额外要求的,组织提供专门的技术培训;
-- 组织PSM审核员的培训和再培训;
-- 为企业有效划分HHP和LHO提供技术资源;
-- 对兼并和收购前的企业做PSM评审,为收购和新建企业的初始HSE整合提供支持。
5.5.1.3 组织建立和维护PSM信息沟通和分享系统。系统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 集团公司有关PSM标准和指南;
-- 涉及工艺安全事故的经验分享(包括外部事故);
-- 工艺事故的趋势和分析;
-- 有关PSM的技术培训信息;
-- 企业有关PSM的信息需求和问题交流等。
5.5.2 PSM 能力中心
PSM 能力中心是为集团公司PSM的计划实施、改进和审核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和咨询的技术支持机构,包括PHA技术组、PSI技术组、MIQA技术组、事故调查技术组、PSM审核技术组。主要职责如下:
-- 参与集团公司PSM规范和指南的维护;
-- 根据事故、意见、目标和外部资讯,对PSM规范进行年度分析;
-- 提供PSM咨询、服务和培训;
-- 参与集团公司内重大工艺事故调查;
-- 建立和维护PSM信息沟通和分享系统;
-- 参与专业分公司和企业PSM计划和表现指标的评估;
-- 提供PSM审核员培训,参加第二方PSM审核计划的第三方评审;
-- 收集、分析集团公司和外界PSM指标趋势、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5.5.3 专业分公司
5.5.3.1 技术部门应保障足够的PSM资源用于新技术或新产品的开发,在新技术或新产品的开发过程中负责工艺危害分析和设计评审。
5.5.3.2 生产管理部门应确保有足够的资源定期评审PSM表现,制定和维护有效的PSM计划,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 参加所属企业的工艺安全和风险管理活动;
-- 设立专业分公司的工艺安全目标和指标;
-- 对企业的PSM指标和年度计划进行评审;
-- 为企业提供足够的PSM资源支持;
-- 推动和协调同类型工厂技术的企业分享管理知识;
-- 为重大项目建设或变更提供咨询和资源;
-- 对涉及PSM的关键领导岗位人员变更提供建议。
5.5.3.2 专业分公司HSE部门应参加所属企业PSM活动(如第二方PSM审核、PSSR,以及对于可能的收购项目的评审)。具体职责包括:
-- 协助企业制定、实施和维护企业年度PSM计划的执行和评审;
-- 监督和评审企业PSM计划的实施情况,对企业PSM表现进行统计和分析;
-- 协助所属企业更新和维护PSM程序;
-- 对工艺事故调查报告进行评审,并提供意见;
-- 参与专业分公司新建或改建项目计划制定,确保PSM得到有效实施;
-- 参加新兼并和收购企业的PSM计划的制定和整合。
-- HSE部门设有PSM协调员,PSM协调员是PSM能力中心成员,负责制定和维护专业分公司PSM审核计划、指导和协调PSM计划和目标的制定、协助企业挑选PSM技术组成员。
5.5.4 企业
5.5.4.1 企业管理层负责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文化,实施综合性的PSM计划,通过操作纪律实现优秀操作。
-- 制定和维护企业PSM的目标和指标,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 按PSM规范要求制定企业的PSM计划和程序;
-- 为PSM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提供足够的资源保证;
-- 评估已制定的PSM计划和程序相符合的程度;
-- 为直线组织保持足够的PSM知识、技能和能力提供保障;
-- 鼓励员工广泛参与编制、实施PSM计划的活动,征求员工对改进PSM计划和系统的意见,鼓励员工参加PSM分委员会、工艺危害分析(PHA)组和其他PSM活动。
5.5.4.2 企业应明确PSM领导,组建PSM专业(分)委员会。PSM专业(分)委员会应协调相关部门并参与以下活动:
-- 制定、沟通、跟踪年度PSM目标和指标;
-- 组织制定、发布和更新本企业PSM程序;
-- 确定企业生产区域的HHP或LHO;
-- 在不同的业务部门之间提供PSM协调;
-- 组织企业内部PSM审核,分析PSM审核结果,向管理层汇报PSM实施情况;
-- 向员工提供PSM方面的培训和再培训;
-- 与其它外部组织建立联系,有效地分享和借鉴PSM知识。
5.5.4.3 企业HSE部门应参加企业的PSM活动。具体职责包括:
-- 对企业PSM表现进行统计和分析;
-- 协助企业更新和维护PSM程序;
-- 参与工艺事故调查和报告评审,并提供意见;
-- 参加新兼并和收购企业的PSM计划的制定和整合。
5.5.5 相关部门
    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和企业的工程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在PSM方面职责如下:
5.5.5.1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新建或改建装置设计、建设过程中的工艺安全管理的落实,并对PSM计划提供支持和咨询。具体职责如下:
-- 收集、整理工艺安全信息(PSI)资料包;
--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协助开展PHA;
-- 对新装置或改建装置实施质量保证管理;
-- 为制定、维护和更新关键PSM的技术标准提供支持;
-- 对现役装置,提供事故调查和机械完整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或培训;
-- 对承包商进行管理。
5.5.5.2 采购部门
-- 对提供影响工艺安全的设备、零件以及安装调试服务的供应商(承包商)进行评价、选择和管理;
-- 对设备微小变更的采购进行管理;
-- 对提供关键设备、技术和服务的新供应商进行审核,撰写质量审核报告。
6 管理系统
6.1 资源支持
集团公司、企业现有资源都是协助实施本规范的可利用的资源。
6.2 管理记录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保留本规范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
6.3 审核要求
集团公司和企业都应把工艺安全管理规范作为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按附录A和B以及第二方审核管理规范的要求,针对工艺安全管理组织专项审核。
6.4 复核与更新
本规范应定期评审和修订,最低频次自上一次发布起不可超过3年。
6.5 偏离管理
企业在依据本规范制定本单位工艺危害分析程序时发生的偏离,应报专业分公司(事业部)批准。企业在执行工艺危害分析程序时发生的偏离,应报企业主要领导批准。偏离应书面记载,其内容应包括支持偏离理由的相关事实。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6.6 培训和沟通
本规范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培训和沟通,相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
本规范在整个组织内沟通。
6.7 解释
本规范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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