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话会议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 文 号:劳部发[1994]124号
发布单位:劳部发[1994]124号
经济损失分别增加1.8%和5.0%。1993年1-11月,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达到57065人,经济损失89769万元,分别比上一年同期增加7.6%、55.6%。
1993年,全国共发生火灾38094起,死亡2467人,比上一年增加27.4%。伤5977人,比上一年增加76.4%。经济损失11.2亿元(不含森林火灾),比上一年上升62.3%,是建国以来火灾损失最严重的一年。
1993年全国铁路共发生行车事故3175件,其中重大事故22件,较1992年减少17件,降低43.6%;险性事故148件,比1992年减少26件,下降14.9%。列车冲突重大事故3件,列车冲突险性事故4件,分别比1992年减少9件和8件。1993年全路因行车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4678.1万元,比1992年下降9.2%。1993年全国铁路发生路外伤亡事故16353件,比1992年增加1346件,上升9%;死亡9989人,比1992年增加906人,上升10%。
1993年交通部所属大型骨干船运企业、地方交通部门运输船、乡镇运输船发生一般以上船舶交通事故2008件,与1992年2461件比较下降 18.4%;死亡557人与1992年持平、沉船377艘,与1992年386艘比较下2.3%;经济损失14707万元,与1992年12996万元比较上升13.2%。
1993年,全国民航发生运输飞行一等事故3起,运输飞行二等事故1起。通用航空发生一等飞行事故2起,二等飞行事故2起,是民航历史上发生事故最多的一年。此外,还发生了事故征候121起,事故征候万时率为1.60。其中属于机组原因的52起,占42.6%;属于机械、机务原因的46起,占37.7%;属于航空管制原因的9起,占7.37%;属于地面保证原因的6起,占4.91%。
从上述统计数据可以看出,1993年安全生产状况是不好的。虽然四季度安全生产严重状况有所缓解,但是全年各类事故普遍上升,特别是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频率较高。是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在国内外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安全生产形势不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
1.领导不力,管理不严,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未能真正落到实处。出了事故讲安全,不出事故忘安全,存在着严重的短期行为和侥幸心理。重生产轻安全,或者说是重效益轻安全;重经营轻安全管理,放松了安全工作。领导不力,管理不严表现在,领导贯彻规章不严,执行纪律不严,处理违章事故不严,不敢抓,不敢管。安全生产的常规检查流于形式,安全生产工作还缺乏总体考虑,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没有把安全生产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整个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对待,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部分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和机构改革中错误地合并或撤消了安全机构,削弱了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力量。
2.部分企业纪律松弛、管理滑坡。去年接二连三的重大恶性事故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安全管理包括人员的管理和设备的管理,首先是人员的管理,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有些好传统和好作风丢掉了,加之一些人不能正确看待社会大环境的影响,致使企业纪律松弛,职工思想不稳定、责任心不强,技术素质差,规章制度不落实,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冒险蛮干严重,缺乏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和应有的训练,企业的安全教育工作开展不力,各级干部安全管理乏力。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中,安全工作“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承包者拼人力、拼设备的现象比较严重,尤其是车船承包中由于经营作业流动分散,承包车船实际上处于失管失控状态,事故接连不断。
3.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未能及时采取有效对策。近年来,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和乡镇煤矿的迅猛发展与之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和管理办法不相适应的矛盾非常突出,由此造成的事故接连不断。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致丽工艺制品厂发生特大火灾造成84人死亡的事故,充分暴露了这一类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着一些带有共性的问题。
4.安全生产的法制建设跟不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前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不配套,已有的法规贯彻执行得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相当严重。监督、监察体系不完善,机构、人员数量和素质与所承担的繁重任务不相适应,特别是在当前各类事故增多的情况下,矛盾更为突出。
二、199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1994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因此,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相统一的原则。为尽快扭转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局面,今年要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加快安全生产立法,完善安全生产的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法规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设计,总体层次不高,法规本身也存在漏洞,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这个问题显得更为突出。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必须真正依靠法律和经济的手段。因此,迫切需要加快安全生产的立法,完善安全生产的法规体系。今年,我们将重点加快安全生产的立法工作,着手起草《安全生产法》,并对已有的法规、条例进行补充和完善,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加紧立法。
2.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几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做了很多工作,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到了实处,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领导只把安全生产停留在口头上,一出问题,只强调这样或那样的客观原因,不从主观上找问题,致使安全生产管理流于形式,事故不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继续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从上到下,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科学的、实事求是的目标,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确保目标的实现。今年,从二季度开始劳动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一些重点地区和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抽查。
3.强化安全生产的监察职能。
安全生产的监督、监察工作,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一环。各级劳动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综合管理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监察工作,要认清新的形势,充分认识自己身上的责任,通过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充实安全监察力量,加强队伍建设。监察人员要深入基层,掌握情况,对事故隐患严重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发生事故的单位,按照“三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对超过期限仍未结案的,要采取强硬措施督促结案。安全生产监察工作要努力取得各级政府的支持,这一步很重要。有关部门也是从大局出发,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4.开展隐患普查,着力隐患整改。
1988年,全国安委会办公室为了解全国重大事故隐患情况,曾对可能造成死亡人数众多,经济损失严重,社会影响大的事故隐患进行过调查,在此之后,不少地区积极筹措资金,进行整改,消除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近几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事故隐患趋于严重,分布情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应是今年工作重点。首先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的普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今年上半年要搞完这项工作,查清本地区、本部门的事故隐患,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消除,以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重心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上来。
5.继续抓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我们必须要持之以恒。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关心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今年5月16日至22日,要在全国三次“安全生产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第四次“安全生产周”活动,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形成一个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良好社会风气。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对农民工、临时工、轮换工,更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使所有上岗人员都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
同志们,1994年是改革之年,有很多重大的改革措施将要陆续出台。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影响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声誉,关系到改革举措的顺利实施。从以往的规律来看,春季是事故多发季节,我们要认清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积极行动起来,下大决心,花大力气,齐心协力,为尽早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