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我部于1994年3月8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劳动部部长李伯勇同志对1993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作了总结,并对1994年工作作了部署。
现将邹家华副总理和李伯勇部长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立即制定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于4月底以前将计划及贯彻会议情况报告劳动部。
邹家华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根据录音整理)
一九九四年三月八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电话会议,主要是回顾1993年全国安全生产的工作,对1994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一个安排,更直接的用意就是要接受去年的教训,不要等到下半年,甚至四季度再来抓,或者说,不要等到事态发展严重了再来抓,而是要未雨绸缪,在年初开始就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好具体安排。作为国务院负责管理全国劳动工作的职能部门,劳动部负责管理全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刚才,李伯勇同志对1993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了情况,做了总结,特别是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去年10月30日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话会议精神和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几个紧急通知的情况作了总结和评价,并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具体的布署。我同意他所讲的意见。请各地方、各部门结合本系统和地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重要的是不要错过时机,在第一季度就把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尤其是重点行业和地区,如煤炭、交通运输等,更需要重点安排,要有专人负责,专门的计划,专门的检查,切实组织实施。
下面强调几点意见。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大家都为此高兴,国际上也都刮目相看。但是安全生产的情况却不能令人满意。虽然1993年,在四季度事故多发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但是从全年总的情况看,安全生产的问题相当严重。1993年在我国发生了在国际国内产生重大影响的多起特大、重大事故,特别是三季度,事故更加频繁,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都是建国以来罕见的。去年1─10月份,全国各类事故死亡超过了6万人,10人以上事故上升的幅度进一步加大。与历年相比,事故上升趋势严重,出现了事故高峰。
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1993年,针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6月份以后,国务院接连发出了两个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指示劳动部召开了两次全国安全生产电话会议,布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后,又发出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专门的安全检查。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去年四季度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控制。事实证明,抓与不抓大不一样,只要我们真正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发动群众实实在在地常抓不懈,安全生产是可以取得效果的。为了扩大去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果,有必要召开今天这个电话会议,通报情况,明确下一步的安全生产任务,再接再励,争取安全生产的形势进一步向好的方向发展,争取能有根本的好转,杜绝重大恶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
要做到这一点,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的领导干部首先还是要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觉悟。中央提出“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是今年全党工作的大局。抓安全生产正是贯彻中央“二十字”方针的重要内容,特别是为了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更需要抓好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党和国家重要的经济政策。安全生产在经济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安全生产体现了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措施,职工在为国家努力工作,做出贡献,我们就有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切实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如果安全生产搞不好,发生事故和职业病,就会造成家庭的不幸,引起群众的不满,在社会上就会有很大的政治影响。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联,安全生产不好,直接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切不能事故多了,就紧抓一阵,事故少了,就搁置脑后。事实上,只有长年抓得紧,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多年来,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的水平虽有提高,但离根本好转还有很大距离,还要做长期的努力。因此,必须要把它当成一件长期的、艰巨的工作来对待,并且要象抓其他重要工作一样认真做好。第二,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检查和分析,提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重点原因,采取重点措施,提出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计划,明确要做几件实事。各部门要明确自己部门安全生产的重点地区,各地区要明确自己地区安全生产的重点的行业。第三,要有专人负责。各地区、各部门一直到基层,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抓安全生产,定期地实施安全生产计划,定期地检查安全生产状况。第四,充分发挥各级劳动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和工会的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从长远来说,扭转安全生产不好的状况,还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下面讲几点这方面的意见。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加强管理。
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企业逐步走向市场。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宏观调控,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对安全生产决不能放任不管。要把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穿到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抓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领导负责制,各级领导要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要保证安全,最重要的是要突出一个“严”字。各级领导要坚持严格管理,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安全生产的落实工作。严格管理要从领导干部做起,严于律已,敢抓敢管。只有严格地按规章制度来办,严格操作,安全生产状况严峻的势头才有可能迅速得到扭转。
2.加强立法,严格执法,强化监督工作。
逐步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是当前一个十分迫切的工作。要尽快制定《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只有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安全生产严峻的局面才会尽快改变。
加强立法,还要严格执法,对已出台的法规要严格执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因官僚主义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造成重大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行为,要依法给以严肃处理。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监察人员要依法执行公务,要充实安全监察机构;同时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要公正、权威地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预防事故上。
3.要加强对事故处理结案工作的领导
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特大、重大事故的处理是十分严肃的。今后,对因严重官僚主义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伤亡惨重,损失巨大或者影响恶劣的责任事故,一定要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不得姑息迁就。为了慎重严肃地进行事故处理,1994年内,原规定省级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结案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结果,要及早报劳动部,并由国务院委托劳动部审定。各地区、各部门对超过期限尚未结案的事故,要尽快落实结案。
4.切实治理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欠账太多,是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问题。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解决隐患治理工作,很重要的是解决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措施。否则,事故出现以后,造成的经济损失比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要大得多。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做好组织、协调、规划、督促工作;每个企业都必须想方设法挤出资金进行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改造,摆正增产措施和安全措施的关系。
5.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去年,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普遍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了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在目前,安全生产检查仍然是一种好的形式,对抑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
安全检查工作要根据重点和薄弱环节来进行。应更多地对外商投资企业和乡镇企业进行检查,更多地对危险行业和事故多发地区、行业和企业进行检查。劳动部和有关部门也可以联合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定要下决心及时予以解决。除国家统一要求组织安全大检查以外,各地区、各部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对安全生产知识和重要意义的宣传教育,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广大职工加强主人公责任感和职业道德,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遵章守纪,做好本职工作。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到群众中去长期地、经常性地去做,把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到每个职工中去,变为全体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要加强安全的专门培训,使全体职工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7.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这是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当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个体制也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在政府转变职能和企业转换机制的过程中,要继续强调“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这个原则,企业要负起搞好安全生产的重任。企业经营自主权扩大的同时,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也相应确立,企业相应责任也就加重了。企业负责就是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必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搞好安全工作。这样才能达到责权利的相互统一。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极大的保障作用。不能将安全生产与企业效益对立起来。片面理解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具体说,企业应自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有效管理;企业还应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设施,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对从事危险物品管理和操作的人员,都应进行专门的训练,然后再上岗,否则领导有责任;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安全素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企业还要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政府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适应这种要求,政府在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时,也要按政企分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配备精干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监察和管理。目前政府管理安全生产的方式主要还是采取行业管理和国家监察相结合。行业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对行业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行业所属企业以及归口管理的企业安全工作的管理,防止和控制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行业的安全管理不能放松。一些特殊行业在某种程度上还将对安全生产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因此,行业管理的任务既不同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也不同于完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希望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新的市场经济的要求,更好地探索如何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国家监察是根据国家法规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企业,要下达监察通知书,做出限期整改和停产整顿的决定,必要时,可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关闭企业。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察机构,设置专职监察员。监察员要经常深入企业查隐患、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的落实,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目前,国家监察尚未形成完善的体系,人员配备、设备手段也不健全,这是安全生产中急需强化解决的突出问题。国家监察主要指的是,从国家劳动部到各省、市、县的劳动机构代表国家进行监察任务。安全监察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劳动部必须开拓思路,很好研究。加强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很重要,首先是要把这支监察队伍成立起来,真正发挥作用。全国的企业和职工人数在逐步增多,而监察队伍和监察人员没有相应的发展,是很难适应这种要求的。其次是监察手段不强,发挥不了国家监察的效力,还应加强法制建设和提高监察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这是监察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技术保障。行业管理和国家监察是相辅相成的,都是政府行为,都是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建立社会主义经济的过程中,需要加强这两个方面的协作,保证经济持续发展和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
群众监督是安全生产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新的经济体制的建立,群众监督的内涵也在扩大。不仅是各级工会,而且社会团体,民主党派、新闻单位等对安全生产共同起监督作用。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以及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工会监督是群众监督的主要方面,是依据《工会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监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要加大群众监督检查的力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搞好安全生产,支持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群众监督检查网络作用,履行群众监督检查职责,发动职工群众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到企业、班组和工作岗位。
社会各界对长期存在的重大、特大事故隐患或重大事故连续发生的地区和企业要进行社会监督,新闻媒介要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客观的报导,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搞好安全生产。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工作,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领域,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搞好安全生产。我们国家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搞好安全生产对建立良好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取把1994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好,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李伯勇部长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九四年三月八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代表劳动部通报1993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199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一、1993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993年,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各类事故明显上升,重大、特大恶性事故也呈现上升的趋势。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李鹏总理在1993年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近来企业和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不少是重大事故,暴露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和企业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切实措施,迅速扭转这种局面。”受国务院委托,劳动部分别在6月和10月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话会议和紧急电话会议,邹家华副总理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并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具体指示。7月12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0月27日,国务院又发出《关于控制重大、特大恶性事故的紧急通知》的明传电报。这些会议和文件,对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特别是提出了“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各地区、各部门根据会议和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很多具体措施,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在过去的一年里,劳动部下大力气,抓了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批复工作。8月5日,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141人受伤住院治疗,其中重伤34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切,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亲临现场,劳动部组织了“8.5”事故国家调查专家组,查清了此次事故的原因、责任,并就这次事故向各地区、各部门发出通报,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针对去年底发生的两起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大火灾事故,劳动部向全国发出“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并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于其他几起特大事故,劳动部也及时追踪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严肃查处,并对深圳致丽工艺制品厂事故和“向阳红16”号船沉船事故进行了批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控制重大、特大恶性事故的紧急通知》和邹家华副总理在去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劳动部在去年11月份联合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煤炭部、化工部、民航总局、兵器总公司、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化总公司等部门,分别对消防、铁路、水上交通、煤矿、化工、民用航空、兵器、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专门组织了安全生产检查。这次检查对于企业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情况,提高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严肃重大事故的处理,重视事故隐患的整改,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很多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比较得力,企业领导干部对安全工作也比较重视,同时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这次检查是有成效的。同时也表明,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有效的措施,今后仍然需要经常开展这种活动。
一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表明,安全生产工作重在落实,重在有人管,有人抓。由于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安全生产状况不好的趋势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是,安全生产形势还很不稳定,国有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也存在问题,地方中小型企业和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乡镇小煤矿的安全生产问题还相当严重。
1993年,全国非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据初步统计全国非矿山企业因工伤亡事故的死亡人数为8902人,比上一年上升22.1%,受伤人数比上一年上升7%。全年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84起,比1992年上升5.0%。
1993年全国矿山企业共发生职工伤亡事故9181起,死亡10818人,与1992年相比,事故起数上升5.61%,死亡人数上升11.72%。其中,国有矿山死亡2949人,集体矿山死亡5453人,个体矿山死亡768人,分别比上一年上升5.51%、11.72%和43.43%。
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1993年上半年每月死亡人数比上年同期均增加10%以上。上半年,死亡人数大幅度上升的势头有所缓解,11月份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22356起,死亡5729人,伤12227人,直接经济损失9943万元,与1992年同期比较,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减少4.1%和5.6%,事故起数、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