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通知
发 文 号:京劳锅发字【990】48号
发布单位:京劳锅发字【990】48号
(9)壳体直径按实测最大值选取;
(10)强度校核时,应考虑附加载荷;
(11)由具有设计经验的设计人员或检验员担任,并出具有设计审核水平人员签字的强度校核计算书.
3.对本条1款(3)、(4),不能以常规的方法进行强度校核的,可采用有限元方法或应力分析设计等方法校核.
这是校核壁厚时,对所选用压力的规定.
第25条 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1.耐压试验应遵守《压力容器监察规程》、《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2.气密性试验应遵守《压力容器监察规程》、《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本规程附件二《在用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安全规则》的规定.
第26条 需进行缺陷评定处理的,应严格按照《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27条 检验报告书
1.检验单位的检验人员,应按附件一《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根据所进行的项目,认真、准确填写:
2.检验员应认真分析研究有关资料和检验结果,签署检验报告,并盖检验单位印章,一般应在投入使用前送交使用单位.
3.《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由劳动部规定格式,省级劳动部门印制.
第五章 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第28条 安全状况等级应根据检验结果评定,以其中评定项目等级最低者,作为评定级别.
第29条 主要受压元件材质,应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如用材与原设计不符,材质不明或材质劣化时,安全状况等级划分如下:
1.用材与原设计不符
(1)如材质清楚,强度校核合格,经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不影响定级;如使用中产生缺陷,并确认是用材不当所致,可定为4级或5级.
(2)槽、罐车和液化石油气储罐的主要受压元件材质为沸腾钢的,定为5级.
2.材质不明
对于经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并按钢号A3的材料校核其强度合格,在常温下工作的一般压力容器,可定为2级或3级;如有缺陷,可根据相应的条款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可定为4级;槽、罐车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可定为4级或5级.
3.材质劣化
如发现石墨化、应力腐蚀、晶间腐蚀、氢损伤、脱碳、渗碳等脆化缺陷时,根据材料的劣化程度,可定为4级或5级.
第30条 有不合理结构的,其安全状况等级划分如下:
1.封头主要参数不符合现行标准,但经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可定为2级或3级;如有缺陷,可根据相应的条款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2.封头与筒体的连接型式
如采用单面焊对接结构,且存在未焊透时,槽、罐车定为5级,其他压力容器根据未焊透情况,可定为3级到5级.
采用搭接结构的,可定为4级或5级.
不等厚度板(锻)件对接接头,按规定应削薄处理,而未处理的,经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可定为3级,否则为4级或5级.
3.焊缝布置不当(包括采用"+"字焊缝),或焊缝间距小于规定值,经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可定为3级;如查出新生缺陷,并确认是由于焊缝布置不当引起的,则定为4级或5级.
4. 按规定应采用全焊透结构的角接焊缝或接管角焊缝,而没有采用全焊透结构主要受压元件,如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可定为3级,否则定为4级或5级.
5.如开孔位置不当,经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对于一般压力容器,可定为2级或3级;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可定为3级或4级.如孔径超过规定,其计算和补强结构经过特殊考虑的,不影响定级;未作特殊考虑或该补强但补强不够的,可定为4级或5级.
第31条 内、外表面不允许有裂纹.如有裂纹,其深度在壁厚余量范围内,打磨后不需补焊的,不影响定级;其深度超过壁厚余量,打磨后进行补焊合格的,可定为2级或3级.
第32条 机械损伤、工卡具焊迹、电弧灼伤,以及变形的,其安全状况等级划分如下:
1.机械损伤、工卡具焊迹和电弧灼伤,打磨后不需补焊的,不影响定级;补焊合格的,可定为2级或3级.
2.变形可不处理的,不影响定级;根据变形原因分析,继续使用不能满足强度和安全要求者,可定为4级或5级.
第33条 内表面焊缝咬边深度不超过0.5MM、连续长度不超过100MM、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不超过该焊缝长度的10%,外表面焊缝咬边深度不超过1.0MM、连续长度不超过100MM、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不超过该焊缝长度的15%;对一般压力容器不影响定级,超过时应予修复;对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或槽、罐车,检验时如未查出新生缺陷(如焊趾裂纹),可定为2级或3级,查出新生缺陷或超过上述要求的,应予修复;对低温压力容器的焊缝咬边,应打磨消除,不需补焊的,不影响定级,经补焊合格的,可定为2级或3级.
第34条 受腐蚀的,其安全状况等级划分如下:
1.分散的点腐蚀,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影响定级.
(1)腐蚀深度不超过壁厚(扣除腐蚀裕量)的1/5;
(2)在直径为200MM的范围内,点腐蚀面积不超过40CM2,或沿任一直径点腐蚀长度之和不超过40MM;
2.均匀腐蚀,如按剩余最小壁厚(扣除到下一次检验期腐蚀量的2倍),校核强度合格,不影响定级;经补焊合格的,可定为2级或3级.
第35条 错边量和棱角度超标,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1.属一般超标,可打磨或不作处理,可定为2级或3级;
2.属严重超标,经该部位焊缝内外部无损探伤抽查,如无较严重缺陷存在,可定为3级;若伴有裂纹、未熔合、未焊透等严重缺陷,应通过应力分析,确定能否继续使用.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和检验周期内,能安全使用的定为3级,否则定为4级或5级.
第36条 焊缝有埋藏缺陷的,按以下要求划分安全状况等级:
1.单个圆形缺陷的长径大于壁厚的1/2或大于9MM时,定为4级或5级:圆形缺陷的长径小于壁厚的1/2或9MM的,其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见表1和表2;
2.非圆形缺陷与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见表3.
:①圆形缺陷、非圆形缺陷的定义见GB3323标准.
②均指未见开裂迹象的.
表1 按规定只要求局部探伤的压力容器(不包括低温压力容器)
圆形缺陷与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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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区mm│ 10*10 │ 10*20 │10*30
├───┬─────┬─────┼─────┬─────┼───
│ │ │ │ │ │
│t≤10 │10〈t≤15 │15〈t≤25 │25〈t≤50 │50〈t≤100│t〉100
安全状 │ │ │ │ │ │
况等级 │ │ │ │ │ │
────┼───┼─────┼─────┼─────┼─────┼───
2│6 ̄ 9 │ 12 ̄15 │ 18 ̄ 21 │ 24 ̄ 27 │ 30 ̄ 33 │36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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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12│ 16 ̄18 │ 22 ̄ 24 │ 28 ̄ 30 │ 34 ̄ 36 │4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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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15│ 19 ̄ 21 │ 25 ̄ 27 │ 31 ̄ 33 │ 37 ̄ 39 │43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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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5 │ 〉21 │ 〉27 │ 〉33 │ 〉39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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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圆形缺陷尺寸换算成缺陷点数,以及不计点的缺陷尺寸要求,见GB3323规定.
表2 按规定要求全部探伤的压力容器、低温压力容器和槽、罐车圆形缺陷与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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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测 │ 10*10 │ 10*20 │10*30
厚度mm ├───┬─────┬─────┼─────┬─────┼───
│ │ │ │ │ │
评定区mm│ │ │ │ │ │
缺陷 │ │ │ │ │ │
点数 │t≤10 │10〈t≤15 │15〈t≤25 │25〈t≤50 │50〈t≤100│t〉100
│ │ │ │ │ │
安全状 │ │ │ │ │ │
况等级 │ │ │ │ │ │
────┼───┼─────┼─────┼─────┼─────┼───
2│ 3 ̄6 │ 6 ̄9 │ 9 ̄ 12 │ 12 ̄15 │ 15 ̄18 │18 ̄21
────┼───┼─────┼─────┼─────┼─────┼───
3│ 7 ̄9 │ 10 ̄12 │ 13 ̄15 │ 16 ̄18 │ 19 ̄21 │22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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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12│ 13 ̄15 │ 16 ̄18 │ 19 ̄21 │ 22 ̄24 │25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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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2 │ 〉15 │ 〉16 │ 〉21 │ 〉24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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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圆形缺陷尺寸换算成缺陷点数,以及不计点数的缺陷尺寸要求,见GB3323的规定.
表3 非圆形缺陷与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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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 陷 尺 寸 │安全状况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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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位置 │ │ │ │一般│有特殊要
│ 未熔合 │ 未焊透 │条状夹渣 │压力│求的压力
│ │ │ │容器│容 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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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壳对接焊缝; │H≤0.1t │H≤0.15t │H≤0.2t │ │
圆筒体纵焊缝, │且H≤2mm │且H≤3mm │且H≤4mm │ 3 │ 4
以及与封头连接│ L≤t │ L≤2t │ L≤3t │ │
的环焊缝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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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筒体环焊缝 │H≤0.15t │ H≤0.2 │H≤0.25t │ │
│且H≤3mm │且H≤4mm │且H≤5mm │ 3 │ 4
│ L≤2t │ L≤4t │ L≤6t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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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H是指缺陷在板厚方向的尺寸,亦称缺陷高度;L是指缺陷长度.
第37条 有夹层的,其安全状况等级划分如下:
1.与自由表面平行的夹层,不影响定级;
2.与自由表面夹角小于10°的夹层,可定为2级或3级;
3.与自由表面夹角大于或等于10°的夹层,需计算在板厚方向投影的长度,可定为4级或5级.
第38条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鼓包,应查明原因,并判断其稳定情况,可定为4级或5级.
第39条 耐压试验不合格,属于本身原因的,可定为5级
第六章 安全附件检验
第40条 安全附件应符合《压力容器监察规程》、《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以及有关标准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继续使用.
第41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
1.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
2.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3.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
4.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第42条 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二种:
1.运行检查: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2.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运行检查可与外部检查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内外部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第43条 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
1.压力表
检验人员应注意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碎、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2.安全阀
(1)检验人员应注意安全阀锈蚀情况,铅封有无损坏,是否在合格的校验期内.
(2)安全阀与排放口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检验员应对其进行检查,如需动用该阀,应指派专人操作,运行负责人和检验员应在场,做好操作记录.
(3)检查中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
3.爆破片
(1)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并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2)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图-2),爆破片和容器间的截止阀,应处于全开状态,并应加铅封.还应检查爆破片有无泄漏及其他异常现象.
(见图631页)
图-2 爆破片单独使用
1-爆破片;2-截止阀.
(3)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
①爆破片装在安全阀出口侧时(图-3A),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和截止阀,二者之间不积存压力,能疏水或排气.
②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时(图-3B),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指示,截止阀打开后有无气体漏出,以判定爆破片的完好情况.
图 3A安全阀爆破片串联使用
1-爆破片;
2-安全阀; (见图632页)
3- 压力表;
4- 截止阀.
图 3B 安全阀、爆破片串联使用
1 爆破片;
2 截止阀;
3 压力表;
4 安全阀.
(4)爆破片和安全阀并联使用(图 4)时,应参照款(2)进行检查.
图 4 安全阀、爆破片并联使用
1 爆破片;2 截止阀;3 安全阀.
4.液面计
(1)检查液面计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有无明显的标记,能否正确指示出介质实际液面,防止假液位.
(2)寒冷地区室外使用和介质低于0@的压力容器,以及槽、罐车,其选型应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并检查使用状况是否正常.
(3)超过检验期限、玻璃板(管)损坏、阀件固死或经常出现假液位,应停止运行.
第44条 安全附件的停机检查:
1.安全阀
对拆换下来的安全阀,应解体检查,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试验,然后检验开启压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新安全阀应根据使用情况调试后,才准安装使用.
安全阀检验合格后,打上铅封并出具合格证.
2.压力表
检查压力表的精度等级、表盘直径、刻度范围、安装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检验压力表必须由有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
3.爆破片
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
4.紧急切断装置
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密封、紧急切断、耐振动等性能试验.具体要求应分别符合《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
第七章 附 则
第45条 本规程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46条 本规程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使用单位容器编号:_______________
使用 登 记 证 号:_______________
注 册 编 号:_______________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容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劳动局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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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检 验 项 目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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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结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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