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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海城滨海二十一路(纬十四路)、海川路基础设施工程“2·17”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9月11日

2023年2月17日上午8时40分许,温州市兴立劳务有限公司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街道和民科基地的滨海二十一路(纬十四路)、海川路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滨海二十一路工程)工地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人受伤,于2月18日上午9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45万元。

事故发生后,龙湾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总工会、海城街道等有关单位派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

2023年6月21日,事故调查报告经龙湾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依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规定,龙湾区安委办组织成立评估组,对龙湾海城滨海二十一路(纬十四路)、海川路基础设施工程“2·17”一般车辆伤害事故(以下简称“2·17”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 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组对“2·17”事故暴露问题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对有关责任单位行政处罚等方面情况进行核查,对滨海二十一路(纬十四路)、海川路基础设施工程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复查。从检查情况看,该项目部能够深入查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有效、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后,能够按照事故批复通知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全部到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取得较好成效。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2023年8月31日,龙湾区应急管理局对温州市兴立劳务有限公司和主要负责人周翔已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温州市兴立劳务有限公司和周翔已按期缴纳罚款。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温州市兴立劳务有限公司已开展定期安全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挖掘机等大型设备的管理,举一反三加强项目管理,吸取此次事故教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

(二)温州湾新区建设局一是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事故情况通报至辖区内所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在建工地项目部。二是全面检查,加大重点领域整治。成立专项检查组,重点对材料堆放、安全措施佩戴、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进行检查。三是规范管理,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各项活动,由领导带队,每周不少于2次的随机检查,加强执法,严格按照“量化评分三色预警制度”督促在建工程各方在责任主体思想重视,落实措施。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

现场评估中发现温州市兴立劳务有限公司项目部在部分挖掘机现场管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反映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评估组及时向项目部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落实建议,项目部已立即落实整改。

五、评估结论

经评估组核查,事故责任单位温州市兴立劳务有限公司和负责人周翔已受到行政处罚,区住建局(新区建设局)已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事故相关单位责任追究已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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