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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控制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2月09日


5.4.7、各级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实行登记跟踪,直至事故隐患消除。在事故隐患未消除前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护。
5.4.8、每月由项目部组织召开重大危险源项目分析会,对各级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现场危险源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评比。
第六章  主要危险源分析及预防措施
6.1、触电
6.1.1、危险源分析
由于施工场地狭窄、施工相对较集中、施工高峰期用电量大、加之施工现场所具有的特殊性,如电工素质差、接线错误、非电工接线、线路破损、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损坏、部分用电器具没有经过开关箱、私拉乱接、施工现场潮湿及实际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均有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6.1.2、预防措施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便于操作、实用性强的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现场电线(电缆)布设规范;
(2)、加强作业人员用电知识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
(3)、接、拆电源应由专业电工操作,必须做到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严禁接线;
(4)、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漏电开关等必须灵敏有效、正常工作;
(5)、加强自查自纠,组织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
(6)、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7)、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8)、雨天严禁进行露天电焊作业,严禁用架体作为焊接时二次回路导体;
(9)、手持电气设备的操用手柄和工作中接触的部位应设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进行绝缘检查;
(10)、施工现场内照明线路与动力线路布设整齐、相对固定,所有线路使用设计合理并具有合适绝缘并分开敷设;
(11)、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12)、在车站10KV高压走廊下施工时应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其最小水平安全操作距离为6m、最小垂直安全操作距离为7m;
(13)、制定符合现场实用的应急预案;
6.2、火灾
6.2.1、危险源分析
由于长沙空气相对干燥,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火灾隐患,如焊接作业不规范、气割作业不规范、一闸多机、电线老化或破损、各种用电线路或设备不良造成线路短路、乱扔烟头等。特别是在工程施工高峰期间,明火作业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极易发生建筑工地火灾。
6.2.2、预防措施
(1)、加强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2)、焊接、气割作业前,须清理焊区周边及下方易燃品,氧气瓶、乙炔瓶分开放置,距离不小于5m,严禁用煤气代替氧气;
(3)、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严禁一闸多机;
(4)、加强安全检查,发现有老化线路及时更换、有破损的及时包扎;
(5)、详细计算最大用电量,配备满足用电要求的设备及电缆、电线,严禁电线超负荷运行;
(6)、材料堆放场、仓库等重地设专人看护,严禁在此用火和吸烟;
(7)、施工现场和营房配备足量合格的消费器材,指导每位现场工人均会正确使用消费设施;
(8)、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9)、制定符合现场实际的应急预案,定期举行消防演练;
6.3、机械伤害
6.3.1、危险源分析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较多,由于操作不当致使施工机械、机具对现场人员砸、撞、绞、碾、碰、割、戳等造成的伤害。如机械设备转动部分的绞、碾和拖带造成的伤害,机械设备部件飞出造成的伤害,机械工作部分的钻、刨、削、砸、割、扎、撞、锯、戳、绞、碾造成的伤害,机械设备失稳、倾覆造成的伤害等。
6.3.2、预防措施
(1)、加强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应经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
(2)、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机械设备,购买机械设备时要仔细检查其出厂证明、检验标志、合格证、说明书等,保证真实有效;
(3)、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
(4)、进入现场人员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未带安全帽等进入施工现场;
(5)、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撤除和随意挪动;
(6)、施工人员操作机械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7)、机械运转过程中,作业回转半径内不得有任何人员,当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8)、须进入设备内部清理或维修作业时,必须关闭电源,锁上闸箱,并悬挂“正在检修,严禁合闸”等警告标志;
(9)、挖掘机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作业前应将挖掘装置的回转机构置于中间位置,并用拉板固定;安装打桩机底盘时必须平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不得倾斜;装载机不得在倾斜的场地上作业,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机动翻斗车在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0.8~1m处设置安全挡掩(20cm×20cm的木方),车在距离坑槽10m处即应减速至安全挡掩处倒料,严禁骑沟倒料,雨雪天气,夜间应低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和下25度以上陡坡;
(10)、制定符合现场实际的应急预案;
6.4、交通事故
6.4.1、危险源分析
施工场地狭窄;施工便道距基坑较近;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车辆、设备、材料、人员多;出入施工现场地段属于交通主干道,车流量大;驾驶人员违规驾驶或疲劳驾驶等都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6.4.2、预防措施
(1)、加强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在场地内搬运材料、行走时尽量靠边,注意避让来往施工车辆;
(2)、必须是专业人员驾驶车辆,无证人员严禁驾车,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项目部对所有驾驶员登记造册,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3)、不开英雄车和赌气车,礼貌行车,遵守交通规则,进、出工地的所有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0km/h,作业地段不得超过5km/h;
(4)、加强车辆保养和维修,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处于最佳状态;
(5)、进、出工地地段,弃土进料与社会交通交叉地段,设置醒目的交通标示,并在重要地段设专人进行交通指挥和疏导;积极联系交通有关部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指导交通运行;
(6)、围挡施工区域和坑槽开挖区域夜间设置醒目的警示灯,并保证灯具的正常使用;
(7)、夜间、雾天施工时,保证施工区域有足够的照明;
(8)、现场施工车辆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不得搭乘无关人员,禁止客、货混装,严禁超载;
6.5、物体打击
6.5.1、危险源分析
施工现场,由于设备故障或操作失误、安全防护不周或操作人员不注意安全防护、上下交叉作业等都容易致使:①空中落物对人体造成砸伤;②反弹物体对人体造成的撞击;③材料、器具等硬物对人体造成的碰撞;④各种碎屑、碎片飞溅对人体造成的伤害;⑤各种崩块和滚动物体对人体造成的砸伤;⑥器具部件飞出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等。
6.5.2、预防措施
(1)、加强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进行违章作业;
(2)、进场作业人员均应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者严禁入场;
(3)、使用提升设备时,零散材料应码放整齐、平稳、捆扎牢固,易散物件应放进专用容器内,码放高度不得超过容器,并需采取防滑落措施;所使用的索具、索绳应符合安全规范的技术要求;
(4)、在同一垂直面上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在上下脚手架的临时楼梯及通道上,必须设置安全网;保证防砸措施有效;
(5)、基坑上口边沿1m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基坑内或上下传递运送材料时严禁抛掷;使用龙门吊吊运材料时,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撤卸模板、脚手架等物体时,必须设置经济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
(6)、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必须放进工具袋或采取防坠落措施,严禁到处乱放;
(7)、高处作业临时使用的材料必须放置整齐稳固,且放置位置安全可靠;
(8)、施工现场临边、临空及所有可能导致物体坠落的洞口都应采取密封措施;
(9)、木工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下次使用时,锯条突然爆断伤人;
(10)、使用钳子进行人工切断圆盘钢筋时,应踩住被切断的钢筋两端,防止反弹造成人员伤害;
(11)、吊装作业抽绳时,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以防止吊绳抽出时反弹伤人;
(12)、人工配合机械挖土清理坑、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等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可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
(13)、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未停稳不得上下车。装卸材料时禁止抛掷,并应按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物料前方。指挥倒车人员应站在车辆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
(14)、用铁锤之前必须先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应用弹性的木杆制成,锤柄与锤头必须安装牢固;
(15)、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钢筋应堆码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16)、构件及设备吊装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防止吊物摇晃撞击建筑物或造成人员伤害;
(17)、结构剔凿或其他部位剔凿时,应精神集中,戴好防护镜,严禁两人面对面操作;
(18)、钢筋机械操作完毕后,应用工具将铁屑、钢筋头清除,严禁用手擦抹或嘴吹;
(19)、喷射砼施工时,喷嘴前及左右5m范围内不得有人,作业间歇时,喷嘴不得对人,输料管发生堵塞时,排除故障前必须先关闭高压风;
(20)、在施工现场悬挂醒目的标示标牌,制定符合现场实际的应急预案;
6.6、高空坠落
6.6.1、危险源分析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现象较多,若防护不当,操作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施工人员违规作业,施工人员上下脚手架不走设置的楼梯通道而是进行翻爬或跳跃,没及时发现更换锈坏的脚手架扣件、材料等均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多发生在井口,基坑临边作业,脚手架、龙门架作业中,是建筑工程现场常见的事故之一。
6.6.2、预防措施
(1)、加强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进行违章作业;
(2)、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和恐高症等;进场作业人员均应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登高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3)、所有施工人员均应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4)、施工现场要走安全通道,不得攀爬脚手架、龙门吊、模板等;上班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施工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安全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5)、各类脚手架材料必须符合要求,安全平网、立网的挂设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验收使用后不准随便移动和撤除;
(6)、各工种操作人员在使用脚手架之前应先检查脚手板是否有空隙,挡头板、护身栏、挡脚板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沟、坑、槽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置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密目安全网,并悬挂“请勿靠近”等之类的警告标志;在沟、坑、槽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8)、钢筋工在高处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栏。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9)、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现场通道附近、基坑边、洞口等要设置红灯警示;
(10)、拆模作业时,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11)、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12)、在施工现场悬挂醒目的标示标牌,制定符合现场实际的应急预案;
6.7、坍塌事故
6.7.1、危险源分析
基坑、沟、槽、洞在开挖过程中,由于基坑边堆放过重物资材料、开挖时围护桩未达到设计强度受力、开挖未严格按时空效应进行、开挖后支撑不及时、基坑内钢支撑未按设计施作、支撑本身材质不能满足受力、围护结构变形、暴雨季节暴露时间太长、坑内土体过分扰动主动土压力大、支撑上部承载等均容易造成基坑、沟、槽、洞壁等在开挖过程中坍塌;现浇混凝土梁、板支撑体系没有经过设计计算,模板或支撑构件的强度、刚度不足,模板支撑体系失稳造成倒塌;梁板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提前拆模;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集中堆放材料过多造成倒塌等。
6.7.2、预防措施
(1)、加强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材料堆放远离基坑边,堆放不要过高、过重;
(3)、尽早施工围护桩,灌注桩达到设计强度后开挖基坑周边土体、随挖随按设计施工内侧钢支撑并及时封闭桩间临空面;
(4)、做好施工组织,严格按要求坡度开挖,底板必须在开挖完成后及时封闭;
(5)、备足备用钢支撑和回填用黄砂,加强观测,发现变形时立即加密支撑或选择回填,加固基底后再开挖;
(6)、加强钢支撑材料的预检,合格品才能进入现场用于施工;
(7)、钢支撑按要求加大预应力,可比设计值大10%,以保证支撑受力均匀;
(8)、明挖竖井在施工过程中,严禁进行立体作业,在有基坑高处作业时,低处所有施工应停止施工。
(9)、 支撑拆除时应经技术人员同意,由专人组织拆除。
(10)、 对支护结构的变形、位移进行精密观测,严格监控。
(11)、施工前做好基坑、沟、槽、洞边排水系统,严禁地表水流入基坑;
(12)、配备抽水设备,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性涌水(夹层水)准备;
(13)、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必须由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架子工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具体要求来完成。脚手架钢管、扣件、脚手架等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14)、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程按设计要求进行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15)、结构承重的脚手架在搭设前,必须经过详细的荷载计算和进行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模板、脚手架等支撑构件的强度、刚度必须满足设计荷载的要求,脚手架上堆放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3KN,集中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5KN);
(16)、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梁板在其强度未达到70%(一般为7天)以前,不得拆模,不得在其上面搭设上层脚手架;
(17)、脚手架拆除时,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的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再依次拆剪刀撑的上部扣件和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撑、抛撑以前,必须搭设临时加固斜支撑,预防架倾倒;
(18)、施工现场所搭设的值班室等临建设施距开挖基槽不得小于20m,并应做好基础处理和排水系统;
(19)、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20)、在施工现场悬挂醒目的标示标牌,制定符合现场实际的应急预案;
6.8、地下管线、建筑物破坏
6.8.1、危险源分析
月湖公园北站是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的第19座车站,与5号线进行换乘,车站位于万家丽路北与洪山路交叉口,3号线车站沿洪山路呈东~西方向敷设,5号线车站沿万家丽北路呈北~南方向敷设。车站西北方向为月畔湾住宅小区;西南方向为藏珑湖上国际花园高档大型住宅区;东北方向为恒大雅苑住宅区、幼儿园等;东南方向为恒大雅苑尚未开发地块。3号线车站大小里程端接盾构区间,均为盾构吊出口。本站施工工法采用明挖顺做法。
3号线车站设计中心里程为右CK31+793.801,设计起点里程为右CK31+687.601,设计终点里程为右CK32+001.101.3号线与5号线采用“T”字岛岛换乘方式,3号线在上,5号线在下。车站地下一层为换乘站厅层,地下二层为3号线站台层及5号线设备夹层,地下三层为5号线站台层。
车站站内管线分布主要情况为:
(1)、电力:主要有一条地埋高压线穿过5号线北端车站基坑;一条架空高压线横穿3号线东端车站基坑。
(2)、路灯:主要分布在5号线主体结构西侧,总共9个路灯,纵向穿过5号线车站基坑。
(3)、弱电:弱电管线主要集中在5号线主体结构西侧与主体结构内总共3条,管道内有移动、联通、电信、军缆(广州军区、省军区)四类管线,管道纵穿5号线主体结构;一条横穿3号线主体结构。
(4)、燃气:在5号线西侧有一条315中压纵向穿过车站基坑,有2根160支管横穿5号线车站基坑。
(5)、给水:洪山路一条给水主管道DN400穿过5号线车站基坑;恒大雅苑环形给水主管道DN300穿过5号线北端车站基坑,2根支管横穿3号线车站基坑。
(6)、排水:5号线西侧主要有2根DN400污水管横管穿过车站基坑,1根DN300雨水管横管穿过车站基坑;恒大雅苑1根DN600污水管主管横穿5号线车站基坑,1根DN1500~1800雨水管穿过3、5号线交叉区域。
6.8.2、预防措施
(1)、施工前委托有资质的管线探查单位对车站进行地下管线的详细探查,查明地下管线的敷设、分布、数量、材质、类别、规格、载体特征、电缆根数、孔数、埋深等情况,并在地面做好标示工作以便指导施工;
(2)、加强进场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其管线保护意识;
(3)、人工挖探沟进行管线探查;
(4)、在有管线分布1m范围内开挖施工时,应由专人指挥或用人工进行开挖;
(5)、在竖井明挖、降水井、围护桩施工时,必须在地表3米范围内采用人工开挖,确保无管线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开挖。
(6) 、对和恒大雅苑、万家丽交桥等其他较近的建筑物、构筑物设置监测点,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的频次进行观测,发现超过预警值时及时上报,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异常进一步发展。
(7)、对距离施工现场较近、变形反应敏感的管线应作为重点,进行相应的保护。其它管线以监测为指导,及时采取跟踪保护措施。
(8)、设专人管理管线保护施工,主动与业主、监理和管线产权单位联系,积极开展工作;
(9)、每条地下管线的保护均与施工期间的交通疏解紧密结合,以使管线保护工作对地面交通和居民生活影响减到最小程度;
(10)、在业主、监理单位统一协调下,积极主动与管线产权部门磋商,及早达成协议,并配合管线拆迁单位实施管线的迁移施工。
(11)、严格控制基坑开挖尺寸,坚决杜绝超欠挖。
(12)、严格控制出土压力值和出土量,以免造成盾构前方土体发生坍塌;
(13)、加强碴土改良的控制,选取优质膨润土和泡沫作外加剂,改善碴土的流塑性,防止突涌而造成水土流失、土体失稳而引起地面沉降;
(14)、优化同步注浆配合比,加大同步注浆压力,保证同步注浆量,使注入的浆液能及时有效的填充管片与围岩之间的空隙,以减小地面沉降;
(15)、 施工前对现场距离较近的结构物的基础、结构型式、建成年代、现状等进行调查并做好记录。
(16)、在距离立交桥桩前后15m范围内,对5号线右线区间基坑施工上半断面及轮廓外3m范围内土体进行超前深孔注浆加固。
(17)、临近立交桥桩段、和恒大雅苑段时在施工需要部位加设临时仰拱。并加密钢格栅间距,及时进行初期支护及二衬背后注浆,及时打设锁脚锚管。
(18)、和恒大雅苑区段施工时,水平净距小于10m时,对3号线右线区间基坑施工上半断面及轮廓外3m范围内土体进行超前深孔注浆加固。
第七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7.1、为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及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省、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项目部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由项目总工组织,安全总监、工程部、安质部、相关技术人员参加针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
7.2、应急预案的内容必须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7.3、项目部在重大危险源施工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及应急预案等内容的教育和培训,必须让每个施工人员熟知现场作业的危险因素,并且在施工时有效的避免危险的发生。同时项目部应适时的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第八章  附  则
8.1、本管理方案和措施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相关规定具体执行。
8.2、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落实相关措施规定,坚决确保本项目的安全施工。
8.3、本管理方案和措施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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