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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控制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2月09日


第一章  总  则
1.1、编制目的 
(1)、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施工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项目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确保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展开救援工作、尽量减少事故危害,保障现场人员和周边单位建筑的安全。
(2)、根据事故发生的特点,以及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置的需求,优化事故现有应急指挥系统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规范、有序、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在处置时,必须严格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映、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
1.2、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当发生或可能发生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事故时,应迅速、有效地实施工程抢险以及对人员进行抢救,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故扩大化,消除事故影响。
(2)、分级管理原则。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轨道交通建设工地突发各类事故的,由长沙地铁3号线土建工程第12标段项目经理部成立应急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各下属部室、施工队及相关部门协助。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参照风险工程等级宜由大到小定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3)、资源整合原则。应急抢险实行统一指挥,以确保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沙地铁3号线土建工程第12标段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为明挖车站。
1.4、编制依据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12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控制技术规范》GB/T50839-2013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目标、指标管理
2.1、无因工重伤事故;
2.2、无触电、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事故;
2.3、无重大起吊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火灾事故;
2.4、无l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故。
确保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年轻伤频率在0.3‰以下,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死亡事故为零,重大事故为零;职业病发病率控制指标为零;
第三章   管理组织机构
3.1、成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小组
组  长:布强
副组长:谭晓飞、申伟、周颖
组  员:杨博、李鸣、张红博、安华文、杨少龙、谢李勇、朱斌
3.2、管理小组职责
(1)、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安全风险管理台帐;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监督保证体系和安全风险监控网络。
(2)、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风险管理责任,积极采用先进的风险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法,加强和改进安全风险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风险管理责任制,成立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负有全面责任;其他领导、部门及人员,按照安全风险管理各自分工负有相应责任。
第四章  重大危险源评价与辨识
4.1、 重大风险源调查与辨识
危险源的辨识建筑施工现场危险源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是具有可能意外释放的能量和(或)危险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包括各种专项施工)。
危险源辨识的依据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进行危险源辨识的重要依据。要进行危险源辨识,首先应收集与本组织的活动、人员、设施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危险源辨识小组要做好危险源的辨识,还应组建好辨识小组。辨识小组各专业人员都应有人参与。如安全、消防、动力、电气、设备、土建等专业。这样,辨识时可以尽量将各专业中存在的危险源辨识完全。
危险源辨识要求 a 考虑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b 考虑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人员(包括合同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c 考虑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设施;d 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如生产)、异常(如停机检修)和紧急(如火灾)状态;e 考虑过去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现在的(如由于技术、资源不足仍未解决的或停止不用但其危险依然存在)、现在的和将来可能出现的危害情况
4.1.1、辨识方法
(1)、直接经验法,对照有关标准、法规、安全检查表(可以采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评价对象危险性和危害性的方法。经验法是辨识中常用的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其缺点是受辨识人员知识、经验和占有资料的限制,可能出现遗漏。为弥补个人判断的不足,常采取专家会议的方式来相互启发、交换意见、集思广益,使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更加细致、具体。
(2)、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即应用系统安全工程评价方法的部分方法进行危害辨识。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常用于复杂系统、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事件树(ETA)、事故树(FTA)等。
4.1.2、辨识类别
(1)、 根据本企业及施工现场的特点,将危险源产生的事件或事故分为以下类别: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爆炸、中毒、粉尘、噪声、振动、车辆伤害等。
(2)、 将活动/产品/服务项目可分为:基础工程、脚手架工程、临边工程、消防管理、模板工程、钢筋作业、砼作业、装饰装修、油料存放、回访维修、施工用电作业、塔吊安装、拆除及作业、电气焊作业、手持电动工具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办公区域、照明安装维护、打桩作业、生活区域管理、管道安装等。
4.1.3、 危险源及风险的辨识更新当发生以下情况时,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新的危险进行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策划。a当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b当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时;c 当发生重大事故或相关方严重抱怨时;d当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有改变时。
4.2风险评价
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关键措施之一,为保证危险源评价的正确合理,对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应遵循系统的思想和方法。
    4.2.1、一般来说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分析评价包括下述几个方面:a、辨识各类危险因素的原因与机制;b、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c、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d、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4.2.2、风险等级针对建筑施工的特点将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分为重大和一般风险二类。
    4.2.3、风险评价依据:a 法律、法规的符合性;b 危害和事故伤亡的程度、规模;c 发生的频率;d 相关方关注程度;e 财产损失额度;f 公司信誉的影响程度;g 降低风险的难度。
4.2.4、风险评价方法
(1)、定性评价:这种方法是依据以往的数据分析和经验对危险源进行的直观判断。对同一危险源,不同的评价人员可能得出不同的评价结果,思想难以统一。但对防治常见危害和多发事故来说,这种方法比较有效。施工现场重点防治的“五大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就是在对以往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
(2)、定量评价:这种方法是对危险源的构成要进行综合计算,进而确定其风险等级。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各有利弊,施工企业应综合采用,互相补充,综合确定评价结果。当对不同方法所得出的评价结果有疑义时,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采用高风险值的评价结果。
   (3)、在严重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判断为不可承受风险。 a 可能造成死亡事故;b 重大以上设备事故; c 可能发生重伤事故; d 会引起停止施工。
   (4)、在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判断为一般风险。 a 可能造成轻伤事故;b 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
   (5)、重大危险源的确定经过风险评价,判断出重大危险源和一般风险。并对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予以公示。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有: 基础工程深基坑、隧道、地铁、竖井、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支撑等设施失稳,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场所破坏、人员伤亡,往往还引起地面、周边建筑设施的倾斜、塌陷、坍塌、爆炸与火灾等意外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电梯等)的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及各种起重吊装工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在搭、拆过程不规范、违章指挥作业;高处作业不规范、违章指挥、作业;施工用电不规范;房屋拆除、爆破工程违反规定作业等;
第五章  管理制度
5.1、项目经理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5.1.1、项目部经理部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 认真组织实施。
5.1.2、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 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5.1.3、制订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针对所确定的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每一项重大危险源都要有控制措施、目标、管理方案、实施部门、检查部门、检查时间。例 重大危险源:大型设备的拆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控制目标:确保无伤亡事故、无设备事故;控制措施:制订目标、指标或管理方案、执行管理程序或制度、培训与教育、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等。管理方案: a、有资质专业公司安装、拆除、加节; b、编制安装、拆除、加节、移位等专项技术措施,并经相关部门及技术负责人审批; c、装、拆前须对操作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d、装、拆过程指派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监控; e、装、拆人员须持有效证上岗,并须体检合格; f、装、拆期间须设置警戒区; g、按要求设置卸料平台、防护门、通讯装置等; h、搭设完毕后在自检、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维修、保养。最后应落实实施部门和检查部门以及完成时间。
5.1.4、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项目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5.1.5、项目部应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5.1.6、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构件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 并公示控制的项目, 部位, 环节及内容等, 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 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责任落实到人。
5.1.7、项目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作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
5.1.8、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应由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5.1.9、项目部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 保证专款专用。
5.1.10、项目部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5.1.11、项目部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台帐。项目部每月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建立动态台帐,并及时更新重大危险源信息库。
5.1.12、 项目经理部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5.1.13、在重大危险源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现场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由检查人员下发检查通知单,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盯控整改。
5.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为规范工程项目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批程序,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和公司《重大危险源工程(工序)安全管理和监控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5.2.1、编制范围: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特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应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并附安全验算资料,经公司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5.2.2、本工程以下项目需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月湖公园北路站深基坑开挖、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降水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3)、钻孔桩工程施工专项安全方案
   (4)、起重吊装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管线保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临时用电施工组织
5.2.3、编制方案时,编制人员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必须按照贯标要求进行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全面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制定全面、具体、有效的预防措施。
5.2.4、法律法规及要求清单和危险源识别评价表由专人负责,履行签字手续,项目总工审核,做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备案。
5.2.5、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根据需要的技术设计、有校核计算、有详细布置图和相关文字说明,并实行分级审批。
(1)、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现场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部总工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2)、重要工程(特殊专业工程、大型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公司总工及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审批。
(3)、对采用新技术和技术复杂的重难点工程,如超长大直径桩基、地质复杂隧道、特长或长大隧道、控制爆破和大药量爆破等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公司总工组织项目及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必要时应聘请有关专家论证,报专业机构审批。
5.2.6、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或未获得批准前,不得组织施工。
5.2.7、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与施工相关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改变,必须及时变更或修订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方案。
5.2.8、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及外部环境实际情况变动对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进行修订变更。
5.2.9、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修订变更必须依照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修订审批手续,否则应停止施工作业。
5.2.10、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留存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附件。
5.2.1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前应由项目总工向现场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1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5.2.13、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5.2.14、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中所需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投入到位,不得随意减免。
5.2.、对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管理制度不落实或方案错误,造成经济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3、现场监测、报告、预警、报警制度
5.3.1、重大危险源项目在施工时,现场必须设专人对危险源项目进行盯控监测,按重大危险源级别分时段进行监测,一级重大危险源为连续监测,二级重大危险源每日监测4次,三级重大危险源每日监测2次,四级重大危险源每日监测一次。值班人员要进行交接班,确保监测连续性。
5.3.2、监测人员必须经过危险源培训,并且熟悉掌握重大危险源存在的危险因素,实时掌握现场的实际情况。
5.3.3、监测包括数据监控量测及现场检查。监测人员必须对每次的监测进行如实记录。
5.3.4、管理小组成员必须每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记录,并通过监测人员实时掌握现场情况。
5.3.5、监测人员及小组成员对重大危险源现场情况必须在每天的例会上向组长报告,并对危险源状态进行评估。
5.3.6、现场监测人员及施工、检查人员在发现危险源项目存在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存在危险时,需立即向现场安全员及施工负责人进行汇报,同时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安全员向管理小组组长进行汇报。
5.3.7、预警与报警: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时,事故现场施工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报告人应简明地报告伤害人数及伤害程度,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救护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应根据事故伤害情况,决定是否向长沙市急救站求救,并迅速组织人员、车辆实施紧急救援。  
(3)、管理领导小组要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向长沙地铁有限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派专人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摄像,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 应急管理小组立即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5.4、现场监督、检查制度
5.4.1、日常安全巡查主要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在日常施工现场巡视中对重大危险源项目进行的安全检查工作。通过巡视检查,达到了解、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实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安全督促、安全评价。
5.4.2 、危险源管理小组成员建立值班制度,对重大危险源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盯控跟踪整改。
5.4.3 、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每周必须亲自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及要求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
5.4.4、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每日对重大危险源项目按方案施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检查,出现较大变化时必须及时向上级反映。现场出现紧急情况时,必须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即时向上级反映。
5.4.5、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危险源标识进行检查,施工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5.4.6、管理小组及各作业队必须开展节假日、冬季、雨季等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库,逐项销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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