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火场热、烟、毒等规律的探讨

作者:于成刚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03日

  从我们的祖先钻木取火时起,人类就与火结下了不解之缘。而伴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和人类居住地区的密集,火对人类的危害性越来越大。近几年中国火灾急剧增加,2002年,我国共发生25.8万起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4亿元,死亡2393人;2003年全国发生火灾数量达22.6万起,死亡人数2091人,直接经济损失14亿元; 2004年火灾总起数为252704起,死亡2558人,受伤2969人,直接财产损失16.7亿元。

    国内外大量火灾实例的统计数字说明,火灾的伤亡者中大多数是热烟气所导致,火灾总死亡人数中,受烟害直接致死的占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之间,即使是被火烧死的人多数也是先受到热、烟和毒而晕倒的。在火灾现场,我们经常会见到既没有烧伤又无压伤而死亡的人员,究其原因,据火灾后对尸体验检,发现许多人真正的死亡原因是受热烟气中毒窒息,而非烧死。因此,研究和掌握火灾现场中热、烟、毒方面的一些规律,对于我们今后认识火灾和在火灾发生后进行合理的避险是有必要的。

    热。燃烧就会放出热,普通有机物的燃烧温度最高可达到1000°C以上。在1000°C火焰的烘烤下,钢结构在很短的时间里就会失去承受力,从而导致建筑物部分结构坍塌。室内火灾中存在着可燃物着火、火焰、羽流、热气层(及顶棚射流)、壁面影响和开口等多个过程。在受限空间的特定条件下,可燃物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烟气,使室内空间达到一定温度,同时加热该室的各个壁面。整个室内的热量大致这样分布:一部分可由房间墙壁由内向外以导热而散失;如果有开口,有一部分热量会被向外流出的烟气带走;其余的热量积蓄在室内。其中由导热传递的热量所占的比例不大,室内空间的温度(墙壁内表面的温度)由于可燃物的持续燃烧而继续升高。同时,火焰、热气层和壁面又以对流和辐射的方式把热量返送给可燃物,从而加剧了可燃物的气化(热分解)和燃烧,使室内温度越来越高、燃烧面积越来越大,可能将蔓延到其周围的可燃物体或邻近房间或邻近建筑物上。尤其是辐射热,强烈的辐射会对邻近建筑造成很大的威胁。当辐射传热很强时,离起火物较远的可燃物也会被引燃,火势将进一步增强,室内温度也将继续升高。这种相互作用促使火灾转化为一种极为猛烈的燃烧——轰燃(Flashover)。火灾进入这一阶段后,在相当短的时间内,温度会从400°C-500°C猛增到800°C-900°C,局部温度甚至高达1100°C,这时,由斯蒂芬-玻尔兹曼定律(Eb=Cb(T/100)4)知,其相应的黑体辐射可高达200kw/min,这一辐射热可以使好多可燃材料的释热速率增高。在强烈的热辐射和猛烈的温度变化这一环境下,人的生存必然受到极大的威胁,假若在轰燃出现时房间内还有尚未逃出的人员,则生还的可能性极低。

    人体对温度的承受能力。火场温度达到49-50°C时,会使人的血压迅速下降,导致循环系统衰竭。如果吸入的气体温度超过70°C,就会使气管、支气管内黏膜充血长出水泡,毛细血管破坏,以致血液不能循环,组织坏死,特别是会导致脑神经中枢破坏而死亡。据统计,在人体很快吸热的情况下,它超过了从体内蒸发出来附在人体表面的湿气的消耗,引起虚脱进而丧失逃生的能力。燃烧产物产生的很高的热能,会引起热对流或热辐射,引起新的火点,或将许多可燃物加温到着火点以上,分解出大量可燃性气体,当有大量空气补进时,会使可燃物迅速着火而形成燃爆,使火势扩大蔓延。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