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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体系”建设践行“三严三实”

作者:田海军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23日

 当前在全党开展的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伸和深化,是新时期适应新形势而开展一场党的作风建设的 “持久战”。
  这场“持久战”对党的作风建设提出了须长期坚持的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严”强调是严肃的政治追求、严格的自我修炼、严明的纪律要求、严密的制度规范;“实”指的是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求真务实的工作方法、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见实见效的业绩成果。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只有把常态化、持续性的制度体系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使“三严”实实在在见到“实”效,使“三实”真真正正落到“实”处。笔者认为,就“三严三实”制度建设而言,要重点抓住执行保障体系和监督评议体系“两个体系”建设,做到有制可依、有责必究。
  一、严格党内生活制度,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明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建立健全有制可依的执行保障体系
  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经常、长期抓,特别是要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去年以来,笔者所工作的单位通过制度“废、改、立”专项行动对企业现行制度体系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这既是一次制度体系的“再完善”过程,也是一次制度学习的“再培训”过程,更是一次制度文化的“再洗礼”过程。如何抓好“三严三实”的执行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笔者认为要做好“三个严”:
  一是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截至今年6月16日,已有15家被巡视央企的巡视反馈情况经中纪委网站对外公布。在巡视反馈情况中,党建问题成为通报中主要的共性问题之一。“党的建设滞后于企业发展,党组织队伍涣散、作用弱化、地位虚化、功能空化现象”在被巡视央企中不同程度地长期存在。企业要解决“重经营轻党建”、“剃头担子一头热”的问题,首先就要严格党内生活制度,从严格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组织参与监督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等基本政治生活制度做起。企业各级党组织在强调落实执行基本制度的同时,既要结合基层实际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抓住现行制度的短板和不足进行具体完善,还要在制度建设上积极探索务实有效,能充分激发和管控党员党性意识和先进性作用发挥的新方式、新途径,以切实增强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效性。只有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让党内生活制度真正严格起来、健全完善起来,形成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环境,才能为“党要管党”落到实处打下基础,才能有效防止党组织“作用弱化、地位虚化、功能空化”,才能让党员干部更加深切、直接、明晰地感受到来自组织的约束和要求,从而不断增强在思想和行动上牢固树立“三严三实”优良作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严肃党的纪律和规矩。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的纪律涉和党的规矩对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保证全党行动一致至关重要,是关乎党兴衰成败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党的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党的团结统一就无法保障,我们这个党就不会有前途和希望。管党治党实践证明,腐败滋生和作风败坏都是从破坏党的规矩、从违反党的纪律开始的。企业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将其作为树立“三严三实”作风、预防腐败滋生的基础性工程来抓牢抓实,各级领导干部首先带头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各级党组织要对全体党员尤其是处于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开展针对性、经常性的学习培训和警示教育,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个必须”的要求加快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对不守规矩、不守纪律的行为开展针对性、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整改和处理,让全体党员干部真切持续地感受到来自纪律和规矩的“硬”约束,从而使遵规守纪的氛围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推进作风建设的全过程中真正严肃起来,为“三严三实”作风的树立和长期巩固提供鲜明的纪律保障。
  三是严明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央企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近期公布的15家被巡视央企的巡视反馈情况来看,央企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与中央对全党全国形势的判断是一致的,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腐败案件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央企形象。这种不利局面,不能不说与过去央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不清晰、不明确存在关联。在新的形势下,企业各级党组织尤其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严格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带头树立主体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并积极从制度建设和执行上进行配套健全,具体清晰地明确党委与纪委的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权责界限,通过制度建设和执行的“入位”,着力解决以往“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使各级党委对作风建设的主体地位、主体责任、主体作用真实、鲜明的凸显出来,使“三严三实”作风建设要求渗透和贯穿到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全过程,为“三严三实”作风建设的持续深化提供清晰、可靠、持久的领导力和保障力。
  二、严明监督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凝聚监督合力,建立健全有责必究的监督评议体系
  监督是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有效手段之一。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章建制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立规执纪工作,企业作风建设配套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已经并将不断取得新的成效,需要高度重视的是,制度建设的成果能否在执行中按照“严”的标准、见到“实”的效果并长期保持,监督评议体系建设和作风发挥发挥非常关键。这方面必须坚持依靠多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形成多重合力。
  一是要依靠党组织力量自查自纠。这方面主要是要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在党组织内部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内群众、同志与同志相互之间开展经常性的相互监督评议,把纠治“四风”和“不严不实”问题作为党委、基层党支部、党小组日常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尤其注重凸显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相互敲钟提醒的以上率下作用,坚持讲真理不讲面子,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使各级党组织对作风建设自我纠偏的组织监督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也为将各类作风问题解决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的手段支撑。
  二是依靠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查究。按照“两个责任”划分,企业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职能机构,必须履行好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在新的形势下,企业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协助企业党委细化、实化、强化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保障作用。强化作风监督的工作思路上,既要围绕权力运行,对作风容易出问题的领域和对象重点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和重要权力部门开展重点监督,又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以及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全面监督;既要继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依法从业行权的监督,又要适应新形势要求,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五个必须”的监督;既要从严执纪,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严厉惩治腐化堕落者,坚决维护作风建设底线,又要坚持"抓大不放小",及时挽救轻微违纪者,纠正企业内的不正之风。在优化作风监督的工作方法上,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的调查研究,坚持从经常性的预防、检查、提醒、诫勉谈话入手,有的放矢,关口前移,事前防范,及时纠正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问题;要统筹协调发挥纪检、干部、财务、审计等企业各部门联合监督检查作用,及时堵住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漏洞;要增强从严监督的水平,加强对纪检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依纪依规监督作风建设的能力,避免因监督不及时、不经常、不严格而造成的监督功能弱化等等,总体看,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作风监督必须积极跟上新形势的要求,坚持不断创新作为。
  三是依靠广大职工群众监督评议。作风监督既要坚持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又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要在积极完善政务公开,推进党务公开,充分调动群众开展作风监督积极性,及时发现并监督解决党员干部作风存在的问题。群众就是党员干部的“身边人”,可以说党干部的作风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企业各级党组织要重视群众对作风监督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群众问作风,既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评议党员干部,也可经常性组织群众或职工代表对干部作风进行不记名评议,既可针对全体干部开展评议,也可针对作风问题易发高发领域、拟培养使用对象开展定向评议。党组织要善用评议结果,注意把评议结果分别通过适当方式反馈给评议对象本人及其上级党组织、本级党组织以及纪检、干部等职能部门。对群众评议意见大、排名靠后的党员干部,党组织要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提醒甚至诫勉谈话进行重点帮教,帮教整改效果也要注意依靠群众测评确认。“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企业各级党组织从新的高度,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作风监督方面的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环境不断注入新的力量。
  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中国梦的兴衰成败,全党同志必须久久为功,弛而不息。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过程中,企业各级党组织务应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精神,扎实深入持久的推进两个体系建设,以作风转变“新常态”赢得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紧紧团结在党领导下昂扬奋进、加快企业科学发展“心常态”,为企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创造新业绩,贡献新成果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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