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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托老所等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容易出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作者:庆林林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4月26日

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通报,从近几年全国发生的火灾案例证实,由于老年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是火灾事故中主要的受害群体。退休后,走了几个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场所。总体来看这类场所的负责人、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工作流于形式,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消防设备、设施存在故障、消防管理工作存在问题。据了解这些服务机构当初为了获得消防许可、营业许可,建设安装了这些消防设施、设备,至今闲置、无人过问、无人管理、形同摆设。场所的消防安全保障令人担忧,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一、 自动消防设施存在:

1消防控制室瘫痪;

2火灾自动报警器器故障不能及时探测火灾烟雾,及时报警;

3火灾喷淋系统、墙壁消火栓不能保证消防水压、水量,不能保障灭火的供给;

4防火隔离防火卷帘设施不能及时下降,不能起到火灾情况下隔绝烟雾和阻止火灾蔓延作用;

5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灯具损坏、陈旧,火灾情况下不能引导、照明人员安全疏散;

6排烟、通风设备不能正常运行,不能及时排除室内的火灾烟雾,防止人员烟雾中毒。

二、楼梯间不封闭,不能保证火灾情况下隔离烟雾和防止火灾对人员的伤害,不能保障人员疏散逃生安全;

三、各个楼层没有人员留守值班(特别是夜间),发生火情无人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初期火灾的扑救。

针对上述问题,解决办法:

一是楼梯间应当采用封闭式楼梯间。封闭楼梯间是确保行动迟缓疏散困难的老年人,火灾情况下保证疏散逃生的生命安全通道,也是临时的避难间。可能受原建筑室内布局限制,实现困难,但是,这是确保火灾情况下疏散逃生的最佳办法和措施。

二是在消防控制室无法恢复总控制,无法实现消防自动报警、灭火、隔离、疏散照明、防烟排烟等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的临时做法:

1更换报警器为独立式火灾报警器。能够起到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唤醒人员疏散逃生;

2各楼层配备值班人员,配备手电等照明工具,确保发生火情时能够及时组织疏散逃生和灭火;

3各楼层应该配备ABC型干粉灭火器,它是扑救初期火灾最便捷、最有效的临时灭火工具。

最后,提醒从事老年服务事业的负责人们,“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下面介绍5起火灾案例:

根据老年人特点,养老服务机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全国养老机构的一起起火灾案例,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案例一:2022年1月8日0时27分,衡阳市石鼓区来雁医养中心发生火灾。至凌晨1时30分,火已扑灭。事发时该医养中心共19人,安全转移5人,14人送医。其中5人经救治无效死亡。

案例二:2018年11月29日5时许,河南驻马店正阳县一家名为“夕阳红公寓”的私人养老院,致室内4名老人死亡。

案例三:2015年5月25日20时许,河南省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64.5万元人民币。

案例四:2015年5月25日20时左右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城西琴台办事处三里河村一老年康复中心发生火灾. 其中:38人死亡、4人轻伤、2人重伤。

案例五2013年7月26日凌晨1时15分,黑龙江省海伦市联合敬老院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2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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