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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事不忘 后事之师 安全事故要常反思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2月25日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3月16日发生了一起死亡4人的火灾事故, 2011年3月16日又发生一起典型的人为误操作死亡事故,在一年时间里在同一个单位发生两起如此重大的人生死亡事故,触目惊心,不得不让人深思。2010年3月16日发生的火灾事故,是因为动火工作未做好安全措施,工作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而引起;2011年3月16日发生的人为误操作事故,是因为当事人消缺无票作业,运行操作人员有章不循,“两票”等基础管理存在漏洞,缺陷管理不规范,设备设施存在装置性违章未及时消除而引起。血的教训证明,违章是事故的前提,事故是违章的结果,违章不除,事故难绝。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有些单位和个人在安全工作上只重视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的活动,平时对抓安全工作较为淡薄,执行任务时“偷工减料”。说起来一套,做起来又是一套,对安全工作是“知也无畏”。安全月一过,安全意识就淡薄起来,制度管理松松夸夸,麻痹大意又重新抬头,违章现象又“故态复萌”,结果又犯下重复的违章错误。
           安全是电力企业的命脉,是每个员工的生命线。安全管理工作一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持久化。只有时时不忘安全,安全才能出效益,安全才能促发展。
           时下,正是水电厂的主汛期,也是发电黄金时期,又是时值夏季,气候条件十分恶劣,雷电和台风、暴雨随时都会光临,是一年来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因此,我们必须对安全事故“常反思”、“多回忆”,常怀忧患之心,常思安全之策,常尽落实之责,决不能松一阵,紧一阵,切莫“文过饰非”。要组织好每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切不可走过场。对每一起的事故通报学习均能做到举一反三,对照检查,防止类似事故在自己的身上发生。要总结经验,吸取外单位事故的教训,做好本单位的事故追忆活动,把本单位过去发生事故或异常的当事人找来现身说法,让活生生的教材教育人,警示人,使每个员工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务真求实,集思广益,在工作中紧绷安全之弦,常怀安全之心,不断提高预测、预防监护能力,多角度地去考虑习惯性问题的危害性,收集“反思”问题的成效性,真正让“强制安全”化为“自觉安全”的实际行动,为竹洲电站安全工作实实在在筑起一道牢固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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