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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消防监督执法主体的管理

作者:牟剑伟  来源:新疆博州消防支队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24日

4.2明确管理主体的执法管理责任建立案件主办民警责任制,明确管理主体的执法管理责任。选拔业务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能独立办案的民警担任案件主办人、明确案件主办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通过明确执法管理责任,才能实现执法主体通过执法管理使监督执法人员产生责任意识。同时要落实完善执法办案审核审批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确定案件(事件)审核审批把关的范围,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执法人员个人等不同层级的执法责任,明确执法办案(事件)的呈报、审核、审批、执行等各个岗位、环节的责任。建立落实集体议案制,将案件(事件)议案中的各种意见如实记录存档,作为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和环节,特别是执法权力相对集中部门的制约监督,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权责一致,问责有人、查究到位。

4.3进一步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对已经公开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监督等进行梳理,扩大警务公开范围,逐步做到该公开的一律公开、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实施执法阳光工程,进一步增加公安执法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审核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证照核发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探索服务民生的工作亮点。并深入落实实施执法告知制度,进一步扩大告知范围、改进告知方式,不断提高告知率和执法效果,在保障公众知情权上求深化。要继续完善新闻发布、执法听证等制度,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公安网站上全面设立警务公开专栏,基层所队和窗口单位也要建立警务公开专栏,及时发布警务信息,保证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公安执法和涉及自身利益有关事项的知情权。

4.4强化执法管理主体能力建设。建立竞争机制,加大对执法干部的管理力度。纠正和克服“重使用、轻管理”现象,提倡奖勤罚懒、优胜劣汰,养成执法干部队伍严明的纪律性和优良的执法工作作风。要解决善于用人的问题,使愿干、能干、善干的人真正能够充实到执法管理队伍中去,激发队伍的竞争力和活力。同时要解决执法管理主体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强化管理主体的包括管理水平在内的业务能力教育培训,通过有效管理实现单位的执法水平成为被任用的业务骨干的能力水平,实现在执法管理中监督、培训、教育、巩固、提升队伍执法能力的有机统一。

4.5完善网上执法监督平台,实现科技强警要以新一轮警务综合平台建设为契机,尽快实现网上执法办案、执法监控、执法问题研判和执法质量考评一体化流程,为监督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尤其要加快推进执法信息采集、存储、传递、办理,实现法律文书网上制作、网上传递、网上审批,积极推进执法监督系统建设,通过现代化的手段进一步增强消防监督检查执法的科学性。另外,我国各级公安机关在强大网络科技平台的保证下,将监管单位和场所实施分级管理的方法也十分值得借鉴。通过分级管理,将更多的警力和物力投入并强化对综合危险性评价高、消防安全综合评价低的单位和场所的监督检查,同时通过科技平台的支持全面充实和有效调用社会单位基础信息,进而建立规范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执法的规范性、统一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加快消防监督执法主体管理改革的步伐,实现监督制度化、责任明晰化、程序规范化、裁量刚性化、流程网络化、服务优质化、档案标准化的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是经济社会和消防工作未来发展的迫切需要,只有树立新形势下的消防工作改革创新意识,才能将我们的消防事业推上一个更高的层次,才能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得到更可靠的消防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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