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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会期间安全保卫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5月01日

        5、运动员在比赛时如果对比赛成绩有异议的,必须通过领队或教练员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决,更不允许寻衅滋事。
        6、未进行比赛的运动员在指定位置观看,未经领队、教练员或带队教师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各代表团领队要随时清点本队人数。
        7、应急救援组人员在运动会期间必须始终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8、负责带队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9、大会退场时,所有人员须服从大会指挥按秩序退场。
        (二)交通安全
        1、乘坐车况良好、证件齐全、有营运资格的客运车辆。
        2、各代表团领队要搞好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好路途中的秩序,保证路途安全。
        3、运动会期间,统一乘坐客运车辆。
        4、各代表团领队在乘车前及下车后,要认真清点本校参赛运动员人数。同时,要将本校参赛运动员安全送达比赛场地及学校。并将相关情况报告领队。
        (三)楼道安全及保卫
        1、比赛期间,所有人员必须在相应的工作区域、比赛区域或休息区域,不得进入教学区域。
        2、各代表团领队应密切关注本校及全队运动员的动向。
        (四)用火安全
        所有运动员不得玩火。
        四、应急救援程序
        (一)应急预案启动
        事故发生,事发现场负责人(责任人或当事人)向总指挥报告并得到总指挥确认后,即启动应急预案。紧急情况下,直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然后报告总指挥。
        (二)报告及程序
        1、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事发现场负责人(责任人或当事人)必须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总指挥根据情况指挥救援并逐级向相应单位、部门报告。非紧急情况,不得越权、越级报告。
        2、应向总指挥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措施。
        (5)事故报告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三)抢救及程序
        1、抢救程序
        (1)事故现场负责人迅速组织现场处置,同时,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总指挥。
        (2)总指挥接报后,授权宣传信息组通过宣传系统发布紧急集合、疏散信号。
        (3)应急救援组人员全部就位,以确保人员安全为首要原则现场组织抢救、疏散。
        (4)根据情况,及时向110、119、120、报警、求援。
        2、应急救援处置
        (1)运动伤害事故:立即通知医疗救护组进行处置,并报告总指挥;如处置困难,立即报告应急处置组送昌吉州中医医院或相适应的医疗机构医治;如果特别严重,先拨打120请求支援,后报告总指挥。
        (2)治安突发事故:治安保卫组在能力范围内立即制止并组织现场人员疏散,并报告总指挥;如处置困难,立即向应急处置组和110请求支援,再报告总指挥。
        (3)交通事故:立即组织逃生、清点人数,并报告总指挥;如处置困难,立即拨打110请求支援,再报告总指挥。
        (4)火灾: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疏散,报告总指挥,在安全地带清点人数,协助应急救援组和专业人员救援;如特别严重,应立即拨打119请求支援,稳定现场人员情绪,然后报告总指挥。
        (5)楼道踩踏事故:迅速恢复秩序,立即救助受害者,报告总指挥,最后通知医生进行处置;如果特别严重,应在迅速恢复秩序后,立即救助受害者并拨打120请求支援,最后报告总指挥。
        (6)建筑物垮塌事故:稳定现场人员情绪,报告总指挥并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疏散,清点人数;如处置困难,立即稳定现场人员情绪,报告总指挥,保存体力,等候救援。
        (7)饮食卫生事故:立即通知医疗救护组进行处置,并报告总指挥,事故调查处理组初步调查食源和原因,封锁并保护好相关食品制作、出售场所等现场,等待相关部门调查;如处置困难,立即报告医疗救护组送相适应的医疗机构医治;如果特别严重,先拨打120请求支援,后报告总指挥,总指挥向相关部门报告。
        (8)不可预知的其它紧急情况(天气突变、恐怖活动):现场带队教师应立即稳定情绪,建立秩序,指挥学生按照指定路线有序进行紧急集结,并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如果没有危险应原地不动,听候安排)。同时,以最快速度将事故信息报告总指挥。
        对没有及时撤离的人员,要向救援人员指明具体位置和所处状况,以便及时、正确营救。
        3、疏散管理
        (1)疏散命令:由应急总指挥根据情况发布疏散命令;紧急状态下,现场负责人可在上报总指挥的同时发布疏散命令。
        (2)疏散路线:现场带队教师应根据现场情况、人流密度、对预定疏散路线作选择或调整。
        按就近撤离的原则,选择距离最短的通道撤离;建立警戒区域,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3)疏散顺序:先以事故发生现场为中心,由内向外的顺序疏散学生(靠近出口和最不利疏散的区域内的学生可先安排疏散);然后按照先小学,后中学,最后工作人员的顺序疏散。
        (4)疏散引导:应急救援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疏散时的任务是维护疏散秩序,指明疏散方向和路径。在拐角、叉道处应有人员引导,避免学生误入危险区域;要教育学生不得逆向跑、窜、推撞、挤压情况发生;有人倒下,要立即扶起,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5)撤离方向:当发生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等事故时,位于现场上风向的学生应逆风撤离;位于下风向的学生,最好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快跑绕到上风向。
        (6)集合地点:集合地点应选择非事故威胁区域,总指挥或现场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做出选择,发出指令。
        (7)人员清点:应急救援小组应当在集合地点组织各队领队、教练和现场裁判、工作人员对疏散的学生人数进行清点,并继续寻找滞留在事故现场的学生和受伤人员,帮助其安全撤离。同时,应急处置组负责人应及时向总指挥报告疏散情况。
        4、疏散注意事项
        为保证快速、有序、安全地疏散,任何人在疏散时不应携带个人物品,更不允许逆向跑窜寻找个人物品。
        (四)应急预案终止
        1、宣布终止:由总指挥视情况判断事故排除、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预案的终止。
        2、撤除警戒:应急预案终止后,由总指挥决定原危险区域、事故发生点的警戒撤除与否。
        3、事故调查:应急预案终止后,事故调查处理组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的发生原因作出调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过程、经济损失、经验教训等向总指挥、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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