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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生命 从“我要安全”说起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12日

  “我要安全”是保证安全的基础和前提。电力企业历来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并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壮大和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特别强调提高安全思想意识,通过各种会议、检查、学习,反复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促使职工树立“我要安全”的思想意识。
电力安全专家指出:80%的生产事故缘于人为违章作业。透视电力生产企业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主要有两方面的教训:(1) 缺乏 “我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2) 存在侥幸心理。如果在思想上牢固树立 “我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侥幸心理,就会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各种违章现象就能得到有效遏制,事故就会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缺乏“我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看不到潜在的危险,就谈不上认真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防范措施。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是绝对的,但并不等于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只要能做到管理标准化、作业规范化,安全学习不流于形式,增强群体保护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把不安全的因素控制在不发生事故的范围内,就可以有效地控制安全生产的局面。
“我要安全”是一线职工保护切身利益的安全
需要。“我要安全”又是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的保证。只有具备了主动的安全行为,才能在工作中为自己负责,为家庭负责,为社会和企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安全生产已经走上了法制轨道,表明实现“我要安全”的目标有了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加以界定。在现场作业时,如果工作负责人和班组成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如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不到位或程序相应简化,劳动者行使自己的“我要安全”的权利,及时要求完善措施、拒绝违章指挥,甚至停止工作,直至纠正错误、完善措施为止。为了提升“我要安全”的保障作用,应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搞清事故的原因、后果以及危害性,懂得防止事故的措施,学会防止事故的技能,实现“我懂安全”、“我会安全”。
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幸福,请珍惜生命,重视安全。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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