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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安全员工作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13日

一、村(社区)安全员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在村(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镇安监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三、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
四、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应跟踪督查,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对屡教不改或无法整改的企业,应及时提请镇安监部门依法查处。
五、定期组织召开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本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提出和解决本村(社区)安全生产各种难点热点问题,原则上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得少于4次,并记录在册。
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工作,督促企业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责任制备案制度的要求,上报镇政府安监部门备案。
七、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切实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持证上岗,同时积极推动以岗前培训为重点的企业三级教育(所谓三级教育,是指新员工入厂以后,要经过厂级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岗位安全教育三个层次的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
八、积极推进村(社区)级应急求援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有效的适时演练,切实提高村民与企业员工自我保护和自我救援能力。
九、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加强自身的制度假设和档案建设,按年度统一规范建档工作。
十、对各类安全生茶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做好受理、协调和处理工作,镇安监中队联系电话:82472308,82471991,82473363.
十一、认真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配合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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