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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场所消防安全的几点做法

作者:李吉生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01日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外出旅游也逐渐的由“奢侈产品”转为人们生活中的“日常用品”。餐饮、住宿、游玩、购物作为旅游必选项在积聚大量人气的同时,其场所安全自然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在此笔者把餐厅、宾馆、景点、商场等统称为旅游场所。结合实际,针对我管区旅游场所安全管理中的一项--火灾防控工作谈一下个人意见。
    1摸清底数,掌握管区消防安全现状
    青岛八大关是青岛市市南区的重点旅游场所和文物风貌保护区,由于历史久远,名胜古迹较多,许多房屋都是古建筑。古建筑大多以木结构为主,绝大部分未经防火处理;存在用火用电管理不严,电器线路老化与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缺少消防给水,没有消防专用供水管网;消防车道不畅,消防车无法进入古建筑区等问题。例如:2003年4月份,金口路32号因承租人私拉乱接照明电线,电灯泡长时间烘烤可燃物引发火灾,造成了建筑面积1000余平方米的四层楼全部烧毁。
    据调查显示,大部分引起古建筑火灾的原因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木质建筑,极易燃烧。古建筑多为木质结构,木材经过几十年或上百年的干燥,成了极易燃烧物品,特别是一些枯朽的木材,火灾载荷远远高于现行的国家标准,火灾危险性极大。再加上古建筑一般都有油漆彩绘以及屏风、挂画垂帘等大量可燃装饰,一旦失火,室内散热差,温度升高快,很容易引起轰燃。
    二是人为火灾隐患较多。在寺、庙等古建区域,游人乱扔烟头、举行宗教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等都可能引发火灾。
    三是老建筑的电线老化,线路超负荷。老建筑在用电设计方面存在局限,没有充分考虑线路的负荷,在家用及办公电器逐渐增加的情况下,导致电路火灾事故频繁发生。另外,古建筑内工作人员也有私拉电线、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现象,电气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剧。
    2强化措施,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
    八大关管区的突出特点是旅游景点、游乐设施多;游客、外来流动人口多;山头、公园等消防重点部位多;文物保护老旧楼房、消防隐患多。针对“八多”消防防控重点、难点,街道办事处明确了强化“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一是不断扩充街道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靠上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际抓、社区单位分头抓专人抓”的责任格局;二是领导小组与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分解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消防活动日、学习培训、安全隐患零报告、消防安全检查、隐患事故排查等各项责任机制;三是全力构筑“网络化”的消防防控体系,组建了5支社区义务消防队、20支企业消防队,消防安监员80人,成员涵盖义务消防队员220人;同时结合保安队、城管中队及社区义务消防队,成立了5支夜防巡逻队,负责夜间消防隐患排查和上报,成立由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人大代表等组成的30人的消防监督员队伍,对消防工作进行监督。
    3管控并举,建立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3.1抓源头,严防火灾隐患
    一是对新建、改建工程,督促各建筑设计单位严把设计关。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以及“三同时”制度要求,对旅游场所的消防设计进行规范设计施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设计要退回重新设计,同时,设计施工图纸必须报相关的审图机构进行防火审核。工程竣工后,严格进行消防验收。开业使用前,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开业。二是建章立制,从制度管理上扼制火灾隐患的形成。旅游场所要根据场所的使用情况,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安全疏散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值班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配电房操作规程,消防控制设备操作规程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要用制度规范人的行动,从制度管理上遏止火灾隐患的形成。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素质。营业性旅游场所要加强员工的消防宣传培训,组织员工学习国家法律 、法规,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开展警示教育,以增强员工的消防法制意识,增长消防安全知识。
    3.2抓管理,强化火灾应对
    一是旅游场所的公共建筑不宜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逃生设施;二是旅游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用门,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居住建筑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三是旅游场所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设定为中危险级,在选配灭火器种类时,应选用4kg储压式ABC型干粉灭火器,在灭火器的设置上还应注意每一个灭火器配置点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不宜多于5具,并应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和扑初火的有利时机。
    3.3抓整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一是强化火灾隐患攻坚整治。要积极发动行业、社区,发动志愿者、小红帽黄袖标、治安群防群治队伍、义务消防队伍等社会力量,立即组建排查整治攻坚组,制定攻坚整治方案及火灾处置预案,明确职责任务和标准要求,划片包干,在全旅游景区内集中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攻坚行动,特别要加强烟花爆竹存储、销售点、禁放和限放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遗患。联合公安、安监、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安全监管合力,对不放心场所要反复检查,跟踪督促隐患整改,防止带病运行。要加大工作力度和整治力度,对违法违章行为,坚决做到处罚一批、关停一批、查封一批、拘留一批、震慑一批,触动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形成严管严控、严格执法的强大态势。
    二是强化消防宣传集中攻势。各单位要针对节日特点,利用各种资源,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以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特别是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等为重点对象,以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特别是烟花爆竹燃放消防常识等为主要内容,持续开展有针对性、渗透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整有效;同时做好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提示,增强游客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旅游景点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把安全和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第一要务,尤其是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总负责;主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务必把责任、任务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环节和每个人,务必把消防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务必做到完成一件放心一件。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带头开展督查检查,并建立问责制度,确保责任明晰、落实到位,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给游客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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