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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7井人员受伤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6月03日

事故经过:
2004年6月8日塔试修二分队副班长甄××带领毛××、谭××、冯××在塔河油田S107井进行卸油管并排放油管作业,16:30开始用抓管机卸31/2″外加厚油管,甄××、冯××一组,毛××、谭××一组,到18:00时卸至第357根油管排放第三层油管上的油管桥时,,副班长甄××将油管的一头递给了站在油管架上的冯××,这时另一头油管滑落下来(谭××在绑铁丝。毛××在另一头),冯××手中的油管没有抓紧也掉了下来。甄××躲闪不及,滚落的油管将甄××右腿砸伤,送往轮台县人民医院,经医生诊断为右内踝骨骨折,右腓骨下段骨折。
事故原因:
1、相互配合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当甄××将油管递给冯××后冯××未能抓紧油管,在另一头油管无人扶的情况下,发生滚动。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安全意识、风险意识不强。
3、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前未进行安全讲话,无安全活动记录。
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意识、风险识别能力的培训。
2、施工前,对各项工作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并制定出有效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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