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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不良,施工时电杆倾覆,造成人身死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29日

2005年9月9日,某县供电局在新建线路施工中,因电杆埋设深度不够,发生倒杆,造成人身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5年9月9日,某县供电局对新报装客户的线路进行放线施工。电杆已于8月23日由工作负责人兰x x、专职电工厉X X等人竖立完毕。当天工作任务是5—8号杆耐张段的放线、紧线工作。兰X X为工作负责人,当放完第一根导线,尚未开始紧线时,由于6号杆(10m电杆)埋深严重不足(仅0.65m),发生倒杆,在杆上作业的厉X X随杆倒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电杆埋深严重不合格。新立电杆未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埋深仅0.65m,造成竖立的电杆倾覆稳定系数远不能达到技术规程要求,导致发生倒杆事故。
2.违章指挥。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兰X X作为竖立电杆的工作负责人,缺乏工作责任心,在组织立杆时,明知杆坑深度不够,竟然还组织竖立电杆;在进行放、紧线工作时,在电杆埋深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不采取加固补强的防范措施,仍组织放线、紧线工作。
3.死者厉x X安全意识极其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厉X X参与了竖立该电杆的工作,知晓该电杆埋设深度严重不够,登杆时未提出加固和补强措施,冒险登杆作业。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工程质量把关不严。新立电杆没有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杆塔埋深不够的隐患没有及时发现。
2.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认知与防范能力。现场作业人员参与了电杆的竖立施工,在登杆作业时,没有意识到电杆埋设深度不够,登杆作业时可能发生倒杆这一潜在风险。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组织进行施工现场勘察,根据现场情况制订施工方案,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点,有针对性地制订保证安全的组织、安全、技术措施。
2.开工前应召开班前会,认真学习施工方案,讲解和明确有关施工工艺标准、技术要求、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
3.在立杆施工中若出现满足不了电杆埋深要求的地质条件,应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并履行新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4.应在杆基完全夯实牢固,拉线杆塔应在拉线制作完毕后,再攀登新立杆塔。确因地质条件限制,电杆埋深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加人字拉线或护墩等措施。
5.加强作业现场的质量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隐患。
以上2起事故均为新竖立的电杆发生倒杆而造成的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在组立电杆时,对电杆埋设深度及回填土的夯实程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杆坑深度不满足技术规程规定的情况下,竖立了电杆,电杆虽然维持了暂时的平衡,但电杆的抗倾覆强度达不到标准。当作业人员登到电杆顶端进行工作时,电杆的弯矩增加,造成倒杆。这2起事故警示我们,电杆坑作为隐蔽工程,在竖立电杆前,应进行检查,杆坑深度必须满足技术规程及设计要求;施工时,按照工艺标准要求,做好回填和夯实工作,保证施工质量。施工时的将就凑合、偷工减料,都可能使现场作业人员付出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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