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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冀安公共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人防2011工程‘5·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29日

  2014年5月1日20时30分左右,由河北冀安公共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河北省人防2011工程消防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以下简称河北省人防2011工程),在安装消防管道过程中,发生管材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0万元。
  事故发生后,石家庄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力做好善后工作,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切实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5月4日,石家庄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河北冀安公共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人防2011工程‘5·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简介及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一)工程简介。
  河北省人防2011工程,系2014年1月省政府集中采购及安装招标、中标工程。项目地址位于体育北大街东侧,丰收路北侧,总建筑面积44307.9㎡,由基础、主体、通风、园林绿化、消防等工程组成,平时功能为商业运营和复式车库,现主体施工已完毕,正在安装消防系统配套设备,该阶段工程为地下一层单建式人防工程,2014年2月10日由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包给河北冀安公共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工期为2014年2月20日至4月22日,施工范围包括消防系统中的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泵房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漏电报警系统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消防联动控制、调试等工作。
  (二)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1.河北冀安公共安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安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营业执照注册号130100000194655,注册资金16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英帅,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位于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116号;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和工程部,现有员工29人;经营范围包括消防工程施工,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消防器材、安防产品、机电设备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木材除外)的批发、零售;主项资质等级为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冀)JZ安许证字〔2008〕0037962。
  2.唐山华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拓管理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为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的乙级人防监理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130200000051764,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建阁,注册资金300万元,公司地址位于唐山市高新区龙泽北路568号,现有员工160人;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相关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建筑工程设计咨询。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过程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4年5月1日7时30分始,冀安公司管道安装班班长张秋生带领孔祥冲、金霍霍、金录闯、付世雄4名工人,到河北省人防2011工程地下一层第7防火分区(J轴-K轴/24轴-25轴之间)进行消防系统管道安装施工。18时50分左右,现场只剩下1根消防管材没有安装,班长张秋生将剩余工作交给其余4人后离开施工现场。
  20时30分左右,孔祥冲、金霍霍、金录闯、付世雄4人用直径约25mm麻绳向上吊装长6m的DN200镀锌钢管,层顶安装的2个定滑轮间距约4m,吊装高度3.6m,管材东西两侧使用两个3.2m高移动式简易脚手架辅助作业,管材在地面上呈东西放置,捆绑点距两端管口0.7m,孔祥冲、金霍霍、金录闯3人站在管材西侧下方偏南位置,通过定滑轮用麻绳向上拉管材,付世雄站在管材东侧看扶。当管材提升至距地面约3.4m,距吊架约0.2m高度时,西侧端3名工人开始向东移动脚手架准备临时斜靠支撑管材,此时麻绳突然折断,导致管材瞬时坠落,站在东侧下端的付世雄因躲闪不及,被砸中头部及身体偏右侧,西侧3人未伤及,见状立即上前施救,金录闯随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并立即向班长张秋生、安全员李红艳等工地管理人员电话报告了情况。几分钟后,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经查确认付世雄已经死亡,随后现场人员又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二)事故救援过程。
  事故发生后,孔祥冲、金霍霍、金录闯3人立即将管材搬移,抱起付世雄大声呼叫,并先后拨打了120、110电话,向工地管理人员报告了情况。工地管理人员、120医护人员陆续赶到事故现场,在给付世雄做了心电图后,确认付世雄已经死亡。110警务人员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验。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施工现场违反消防水系统施工方案要求,管道安装未采用倒链起吊管材,而使用麻绳起吊,致使麻绳拉断,导致钢管坠落,将站在管道下方的工人付世雄砸伤致死,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冀安公司河北省人防2011工程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未设专人监护,没有进行有效监督,未按照消防管道规范及该工程制定的消防水系统施工方案中3.2.2要求施工(3.2.2规定:喷洒干管用法兰连接每根配管长度不宜超过6米,直管段可把几根连接在一起,使用倒链安装,但不宜过长。也可调直后,编号依次顺序吊装,吊装时,应先吊起管道一端,待稳定后再吊起另一端);施工单位在管道吊运安装过程中未进行专项验收,检查不到位,致使对危险性较大的管道吊装作业现场失管失控。
  2. 冀安公司河北省人防2011工程项目部,在管道吊装施工方案未经监理方审核验收通过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管道吊装作业,且未按规定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技术交底,为赶施工进度不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就擅自组织加班作业,导致作业现场失去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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